来源:泰山财经
泰山财经评论员 长风
在短视频平台日益普及的今天,医疗科普内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公众健康知识传播开辟了新路径。然而,部分药企却走上了一条弯路——利用“医学网红”的权威和流量,借科普之名行处方药“种草”之实,对公众用药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笔者常年有脂肪肝,就在昨天,家人关心地发来了一条医学科普短视频。而就是这条视频,引发了笔者的担忧。
这条题为《一个冷门小药丸,90%的脂肪肝都怕它》的视频时长不足一分钟,视频中,一位身着白大褂的医生在用过半时间铺垫后,寥寥几句分析了脂肪肝的成因及危害,并在最后介绍了一种药物——“三七肝脂丸”。显然,最后的药品才是视频重点。
而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事实是,三七肝脂丸是云南玉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去年才获批生产的药品,而就在今年1月,这家公司刚刚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0万元, 原因正是“以健康科普的形式发布‘三七脂肝丸’处方药广告,违反了‘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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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注意到,该微信视频号的“黄V”认证信息为“消化内科医生”,介绍中称自己是浙江某省级医院的消化科主任医师,目前该账号已累计发布数百条医学类视频,视频显著位置都标有“医学科普”字样。在小红书、抖音、快手三大短视频平台,其同样拥有账号和大量粉丝。
在视频中,该医生不但没有提及三七肝脂丸作为处方药的事实,还表示“因为性价比高,药店都把它放在角落,但很多人用过都说很实用”,营造出一种药店因为卖三七肝脂丸不赚钱将其“雪藏”的感觉。
众所周知,处方药使用必须经过专业医学评估,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自行用药可能因剂量不当、忽略禁忌症或药物相互作用,带来严重健康风险,甚至危及生命。
国家对药企发布处方药广告也有严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笔者发现,类似的情况在不少“医学网红”的短视频内容中都曾出现。而就在本月初,笔者还发现一家天津知名上市药企就旗下某处方药产品公开发布短视频平台营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当笔者致电该公司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咨询在短视频平台营销处方药是否合规时,对方并未直接回应,只是表示“这就得机构(中标方)自己想办法解决了”。
在笔者看来,“医学网红”的“种草”行为,有将医学权威商品化之嫌,其危害也显而易见,一方面破坏了专业公信力,会导致公众对医疗建议产生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在资本和流量裹挟下,有可能出现处方药滥用的情况,对患者用药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当前,医学科普视频已成为短视频平台内容创作的重要一极,认证为医护人员身份的视频账号炙手可热,短视频传播量极广,影响力极大。上述乱象不仅侵蚀医疗公信力,更挑战监管底线,亟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警惕,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首先,监管层面应强化平台责任,要求短视频平台严格审核医疗内容,建立事前准入筛查、事中实时监测、事后追责机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健全违规举报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此外,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明确科普边界,杜绝“知识带货”。
一言以蔽之,短视频平台本是医疗科普的沃土,而非商业牟利的温床。唯有坚守专业底线,方能让“医学网红”回归健康传播的本真,守护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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