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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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吴先生,在被最高法院裁定越权之后,特朗普迅速援引其他法律条文祭出新的全球性关税措施,并进一步上调至15%,您对此有何观察?
特约评论员 吴蔚:这个马年春节,特朗普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出来之后,我特地去看了一下裁决文书,发现此事还挺微妙的。
这第一个妙处就在于裁决文书的执笔人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请注意,这是一位长期被贴上“保守派”标签的法官,曾在里根、老布什政府里担任司法系统高官,他入主最高法院的任命是由小布什总统亲笔签署的。发现妙处了吗?是的,某种意义上看,他是美国共和党人的所谓“御用仲裁者”。
第二个妙处就在罗伯茨主笔的裁判文书里。首先,他与其他投下反对票的五位同僚认为“特朗普关税”所援引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未授予美国总统向他国征收关税的权力,“关税”(tariff)和“税款”(duty)这俩关键词甚至都没在法条中出现。最高法的主流意见坚定捍卫:向他国征税的权力应归属于美国国会,而非美国总统。
第三个妙处就是与罗伯茨联署的五名大法官里有两位都是在特朗普第一个总统任期内提名的,分别是戈萨奇和巴雷特,这两位也被广泛认为是所谓的“保守派”大法官。如果要以意识形态来划分当下的美国最高法院,那么在九位大法官中,保守派与自由派的比分是6比3,可是在“特朗普关税”的裁决中,包括首席大法官在内的三位“保守派”大法官出现了“跑票”。当然,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并不能以这种简单粗暴的思维方式去解读,共和党籍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并不绝对忠于共和党的利益。只不过,经历过去十年的博弈后,在“保守派”占据优势的美国最高法院里竟然出现了6比3这样悬殊的、不利于“保守派总统”的裁决,确实令特朗普气得够呛。
当然,特朗普的幕僚团队并非毫无准备,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改为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发起新一轮的全球性关税。大家发现了吗?特朗普几乎是在让他的法律顾问团队翻遍各种法律条文生搬硬套,无论如何就是要征税。
对于这种“先射箭后画靶”的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文书里也非常不客气地点破了:重大的政策问题需要明确的立法行为,而不是非行政部门的律师采取“富有创造性的法律解释”。
看完这句我真是绷不住笑了。堂堂世界头号强国的总统拉着一群哈佛法学院的高材生高参,与美国最高法院里同样毕业于哈佛、耶鲁法学院的师兄师姐们围绕征收关税的权力归属,进行多回合斗法。某种意义上看,特朗普的新一轮关税政策同样也有可能引发新的司法争议,极大概率还会被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最终一步步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那里。但与此同时,特朗普对此也心知肚明,他的策略是:老子先把税征了,官司慢慢打吧。
透过现象看本质,美国关税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国本之争、是权柄之争。特朗普2.0执政时期的重大特征就是“总统权力的进一步扩张”,它首先是通过对美国一系列法律条文的“扩张解释”实现的。这里面存在一个巨大的Bug,那就是权力的扩张速度要快于司法体制通过裁决予以纠正的速度。这也就意味着,特朗普可以用“先斩后奏”的方式以一定的时间差逐步洞穿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结构设计。“先污染后治理”的逻辑未必走得通,就比如“特朗普关税”的上千亿美元如何退税,它的司法实践方式非常复杂,伤害已经造成,光是退税恐怕并不能弥补美国国内与世界各国的损失。
作者丨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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