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征集人”)的委托,作为征集咨询机构,就南溪区重点片区发展策划及概念规划(暂定名)组织开展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3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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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顺应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宏观导向,立足宜宾作为“长江首城”在长江经济带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双重定位,并紧扣南溪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内在需求,系统谋划城市未来空间格局与发展路径,特组织开展《南溪区重点片区发展策划及概念规划》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旨在以全局视野和前瞻思维,全面诊断南溪发展现状,精准识别核心问题与潜在动力,明确城市在区域格局中的新坐标、新定位、新功能。重点回应如何提升城市战略能级、优化内部空间效能、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塑造独特城市魅力、深化区域协同联动等内容,为南溪建设成为产城人教深度融合、功能协同高效、生态宜居宜业、独具文化魅力的现代化滨江城区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空间解决方案与实施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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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方案征集阶段
本次征集阶段工作内容主要为围绕南溪区重点片区开展发展策划及概念规划,通过规划统筹,一是围绕重点片区进行前期研究,主要包括功能定位、确定开发规模以及完善区域支撑体系,二是围绕两个重点片区开展概念规划工作。
重点片区一:宜南快速路-凤凰大道-罗龙产业园-长江第一湾围合的城市与乡村空间约25平方公里范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000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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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重点片区一:长江绿芯研究范围示意图
重点片区二: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及东门公园周边约6.95平方公里范围,建设用地规模为950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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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重点片区二:东门古城研究范围及核心设计范围示意图
2.2深化设计阶段
征集人将优先委托中选方案的应征人承担深化阶段设计工作,中选方案的应征人应:
(1)按照评审意见及各主管部门意见,对重点片区范围内的概念规划进行优化。
(2)形成区域层面的设计导则和建筑导引;
(3)在概念规划指导下,落位重点、爆点项目,如长江之眼,并研判项目目标定位、选址、功能及业态植入。
(4)对建新区范围内各地块进行详细城市设计,在完成上述成果要求之外,还需完成建新区内所有地块建筑方案导引以及城市设计导则(分为总则和各地块的分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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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且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或咨询能力。
3.3主创设计师须具有近五年内的类似发展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项目经验。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应征。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职责分工。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3.2条的要求。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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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6年2月12日12:00时至2026年2月26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www.shabidding.com,以下简称“上海国际招标官网”)“公示公告”→“项目公告”中选择或搜索相应公告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征集咨询机构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官网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联合申请人中任一成员均可进行注册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申请人组成。联合申请人组成以提交的《申请文件》为准。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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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10: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提交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登录上海国际招标官网,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上传文件”上传《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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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要素和评审办法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选择3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以及1名申请人作为备选应征人。当正式入围的应征人无法参加后续应征活动时,征集人可选择备选应征人增补。征集人保留不增补的权利。
6.2如申请人数量≤3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按评审办法进行判定。征集人有权决定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全数入围,也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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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征集设计阶段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由规划、策划、设计等行业内的专家以及征集人代表(如需)组成。方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
7.2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应征人递交的方案进行评审并明确评审意见。征集人将经评审后的应征方案报相关会议审议,按程序流程上会确定最终中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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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入围应征人在方案评审会结束,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60万元(含各项税、费)。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8.2深化阶段设计工作的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含各项税、费),深化阶段的最终工作内容以后续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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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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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资格预审公告、对资格预审公告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官网(www.shabidding.com)
10.2《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上海国际招标官网(www.sh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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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1.1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1.2应征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各方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11.3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8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及深化设计费(如有)之后,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该部分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应征人仅享有将成果文件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
11.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5在征集过程中由征集人和征集咨询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属征集人或相关提资单位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编制本项目的成果文件之目的。未经前述资料的知识产权所属方的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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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本次方案征集的具体要求以征集人、征集咨询机构与入围应征人签署的《方案征集合同》为准。
12.2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等,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在《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如主创设计师未经征集人同意无故缺席上述重要节点会议,征集人将根据《方案征集合同》约定最高予以解除合同的处罚。
12.3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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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栾奕、张逸舟
电话:021-32173720、32173631
邮箱:luanyi@shabidding.com
来源:上海国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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