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七名男子在秦岭深处偶遇一头罕见的“山中灵兽”,起初还兴致勃勃地举起手机合影留念,谁料片刻之后,心底那点原始欲望悄然翻涌,竟将镜头对准了“餐桌”。
他们捡起山石,毫不迟疑地朝那温热的生命砸去,直至它彻底静止;随后又合力拖拽、塞埋,把一具尚带余温的躯体硬生生推进木桥下方幽暗的石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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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隐匿得滴水不漏,殊不知那一瞬的放纵,早已在法律天网中刻下无法抹除的坐标!
冰冷的“藏尸地”
2017年3月9日深夜,七道黑影在涝峪东流水沟的山坳间来回奔忙,用尽全身力气将一头体型魁梧的羚牛塞进横跨溪流的旧木桥底岩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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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只成年秦岭羚牛,通体泛着金褐色光泽的厚密绒毛,此刻被泥浆、血迹与碎石覆盖,原本炯炯有神的双目已黯然失焦,仿佛凝固了一整座山脉的悲鸣。
他们笃信大山足够沉默、夜色足够浓重,足以掩埋所有罪证——却忘了,现代执法技术从不依赖目击者,只忠于证据链的逻辑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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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等风头过去再取肉”的盘算,在科技赋能的侦查体系面前,如同孩童搭起的纸屋,一触即溃。
案发次日清晨,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便接到群众举报;不到24小时,警方已完成视频追踪、轨迹比对与车辆锁定;3月11日中午,七名涉案人员悉数落网,作案所用轻型货车被依法扣押,藏匿多时的羚牛遗骸也被完整起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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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路人游客”到“法网囚徒”的急速坠落
若将时间拨回两天前那个阳光微醺的午后,恐怕没人会相信,这群身着工装、谈吐寻常的男子,会在几十小时内完成身份的彻底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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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两辆私家车缓缓驶入鄠邑区涝峪东流水沟的崎岖盘山路,车上载着刚结束高强度施工任务的张某、李某等七人,其中一人还是某省级重点基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他们并非缺乏常识的山野村民,也非靠猎杀维生的职业盗猎者,而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熟悉规章流程的现代务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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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车辆拐过一道急弯时,前方百余米处赫然立着一个庞大身影——一只雄壮的秦岭羚牛正伫立路旁,肩高近一米五,角如弯月,毛色灿若秋阳。
它没有逃遁,亦未咆哮,只是安静凝望,眼神里甚至透出几分温和的好奇。多年来的生态保护成效,已悄然重塑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信任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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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纷纷下车,掏出手机记录这难得一见的画面,快门声清脆作响,本该成为一段值得珍藏的生态记忆。
面对这样一位来自远古的“山岳使者”,常人的本能应是敬畏、退让、静默致敬,而非伸手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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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光影交错之间,一句轻飘飘的“弄回去炖了算了”,像火星落入干草堆,瞬间点燃了集体潜意识里的野蛮火种。
无人制止,无人质疑,更无人转身离去——七颗心在同一秒完成了对良知的集体弃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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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与毁灭之间,原来并不需要刀枪剑戟,只需一次低头、一次默许、一次对贪欲的纵容。
赤裸的原始暴行
他们手中没有制式猎具,没有麻醉枪,甚至连一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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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拥有数量优势、工具便利,以及一种令人窒息的冷酷执行力。
七人迅速围拢,抄起散落在路边的棱角尖锐的山石,驱赶、围堵、投掷,将羚牛逼至陡峭崖沿;它试图腾跃突围,却被乱石砸中后腿,踉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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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有人从车厢取出工程安全绳——那是本该系在工人腰间、守护生命的坚韧纤维,此刻却被打成活套,精准套住羚牛粗壮扭角。
随后,轻卡引擎轰鸣启动,钢缆绷紧如弓弦,数百公斤重的生灵被硬生生拖离立足之地,一路翻滚跌撞坠入深谷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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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刹那,大地震颤,但它尚未断气,胸膛仍在起伏,鼻翼微微翕张。
七人毫不犹豫冲下坡底,继续抡起石块猛击头部、脊背与肋部,一下、两下……直到那抹金黄彻底僵冷,直到山风掠过再无声息。
整个过程没有犹豫,没有停顿,只有动作的机械重复和欲望的赤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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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狩猎,是施暴;不是获取食物,是宣泄失控的权力感。
被严重低估的生态分量
此案之所以震动全国,并非仅因手段之残忍,更在于受害者身份之尊贵与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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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初闻“羚牛”二字,或误以为是野牛变种,实则它在生物演化史上堪称奇迹——距今约250万年的冰期遗民,是与大熊猫同龄的“活化石”级物种。
在我国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羚牛位列一级保护动物,法律地位与朱鹮、雪豹、东北虎完全一致,受《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严加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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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岭亚种羚牛,更是全球唯一通体呈现金黄色调的种群,被誉为“秦岭皇冠上的明珠”,是衡量高山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核心指标物种。
所谓“旗舰物种”,即是区域生态健康的晴雨表:它的繁衍状况,直接映射水源涵养能力、植被覆盖率、食肉动物种群稳定性等多重生态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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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只成年羚牛的非自然消亡,都意味着基因库的一次实质性萎缩,意味着秦岭这座“中华中央水塔”的生态韧性被悄然削弱一分。
而这七人,或许连“旗舰物种”四个字都未曾听过,但他们亲手折断的,是一条维系千万人生存命脉的绿色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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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与无法赎回的光阴
2017年11月17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庄严肃穆,法槌落下之声清晰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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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意气风发的项目经理、挥汗如雨的钢筋工、精于计算的测量员,此刻全部低垂着头,双手交叠置于膝上,神情枯槁,目光躲闪。
法院依法认定:七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主犯获刑六年,其余六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此类犯罪起步即为五年以下徒刑;若造成死亡结果且情节恶劣,量刑幅度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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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数月之间,七段人生轨迹骤然转向——从工地指挥台到铁窗窄床,从家庭顶梁柱到服刑人员编号,他们用三到六年自由时光,兑换了一场未入口的“野味幻想”,代价沉重得令人心悸。
文明尺度的终极叩问
纵使时光流转数载,这起发生于秦岭腹地的案件仍如一面寒光凛冽的镜子,照见某些灵魂深处尚未开化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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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穿着现代服饰,使用智能手机,知晓交通规则与工程标准,却在自然面前彻底卸下文明外衣,暴露出最原始的掠夺本能。
尤为刺目的是作案方式:无需精密器械,仅凭山石、绳索与一辆普通皮卡,便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系统性虐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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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揭示了一个残酷真相:伤害野生动物的门槛,从来不在工具先进与否,而在人心是否尚存敬畏;只要贪念未熄,任何日常物件皆可沦为屠戮利器。
法律不是装饰品,它是社会伦理的刚性底线,更是生态红线的最后一道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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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完成重大修订,公安部持续开展“昆仑行动”,司法机关明确传递信号:野生动物不是无主之物,不是待宰羔羊,而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生态主体,其生命权受宪法精神与法治体系双重保障。
当我们穿行于林间小径、驻足于溪畔山岗,请始终谨记:驻足观望、静音绕行、不投喂、不惊扰,才是人类对自然最庄重的礼敬,也是文明教养最朴素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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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倒在秦岭乱石间的羚牛再也无法起身,但它的倒下,应当化作一声长鸣警钟,震荡于每一双曾举起手机、也曾握紧石块的手掌之上。
看到这里,想邀请各位共同思考:面对这类突发性、情绪化、低门槛的野生动物侵害行为,除了依靠司法利剑斩断恶行,我们是否应在学校课堂、社区宣传、网络平台乃至家庭对话中,构建起一道更具温度与深度的预防性教育防线?
信息来源:环球网 2017-09-14——西安审理猎杀濒危野生动物案:7嫌犯用石块砸死羚牛藏于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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