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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公知”这个词在中国舆论场里,算是彻底被污名化了。曾几何时,它还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指那些用专业知识介入公共话题、为社会进步发声的人。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它变成了骂人的话,等同于“装”“假”“带节奏”“收了钱”,只要你敢对公共事件发表看法,只要你的观点不是那么“正确”,帽子立刻飞过来:公知!
以至于现在,稍微有点名气的知识分子,都避之唯恐不及,谁敢承认自己是公知?谁还敢做公知?
罗翔是个例外,他不是没被骂过,从“韩国明星事件”到“美国爱泼斯坦案”的逼问风波,从清空微博到退出抖音,围绕他的争议从来没断过,骂他的人给他贴的标签里,“公知”算是温和的,更难听的多了去了。
可奇怪的是,骂归骂,罗翔的课还是有人听,他的书还是有人买,他在B站的粉丝还是几千万,那些冲进评论区逼他表态的人,喊的第一句话往往是:“罗老师好!”,这种带着敬意的喊话,本身就耐人寻味。因为人们心里清楚,罗翔和其他人不一样。
公知这个词,怎么就从褒义变成了贬义?回头看看这些年被骂成“公知”的那些人,多少有点共同点,立场先行、情绪煽动、预设立场、逢中必反。他们不是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而是用意识形态划界站队。他们嘴里挂着“民主”“自由”“人权”,但追问下去,往往一问三不知。这些“假公知”,让公众产生了本能的反感,“公知”也就成了虚伪的代名词。
可罗翔呢?他讲刑法,讲得深入浅出,把枯燥的法条讲成段子,把段子讲成哲理,他讲正义,说正义就像画圆,我们永远画不出完美的圆,但仍然要努力去画,他讲法治,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讲“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他讲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讲康德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些都不是中国的,也不是西方的,而是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
他对热点事件发声,但从来不是“站队式”的表态,吉林浮桥案,他讲的是程序正义和司法温度;高铁互殴案,他讲的是正当防卫的边界。他不站队,只讲理,他不迎合谁,只讲法,这样的声音,在今天这个二元对立的舆论场里,显得格格不入,却也异常珍贵。
公知原本是什么?是那些用专业知识照亮公共空间的人。他们不需要永远正确,但需要永远真诚;不需要迎合大众,但需要对得起自己的专业;不需要替谁说话,但需要替道理说话。在这个意义上,罗翔恰恰是公知本该有的样子,有专业功底,有公共关怀,有独立判断,有人文温度。
他自己说过:“知识分子要成为社会的脊梁,而不是社会的肝火。”脊梁是支撑,不是燃烧;是承重,不是发泄,这些话,说给那些骂他的人听,也说给那些想当“公知”的人听。
公知既不是褒义,也不是贬义,而是正义,褒义和贬义,是立场问题;正义,是是非问题。如果一个人说的、做的,符合他那个专业的良知,符合人类文明的基本共识,那他是不是“公知”,有什么要紧?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只是占着公共平台的流量,贩卖情绪、收割韭菜,那叫他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本质。
罗翔曾经引用过一句话:“对权力,我们要保持警惕;对民众,我们要保持温情;对自己,我们要保持反思。”这三条,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该有的底色,警惕权力,所以敢说话;温情于民众,所以愿意说话;反思自己,所以不乱说话。
这样的人,在今天这个“谁说话谁倒霉”的环境里,选择了沉默。但他留下的那些视频、那些书、那些课,还在一遍遍告诉人们,法治不是冰冷的条文,正义不是空洞的口号,公共空间不是只有骂战和站队。他曾经说过一句话,让我记到现在:“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既然剧本不是自己选的,那唯一能选的,就是怎么演好这个角色。罗翔演完了他的那场戏,现在轮到我们了。
公知不公知的,其实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当我们谈论公共话题的时候,是奔着道理去的,还是奔着立场去的;是真心想搞清楚问题的,还是只想证明自己是对的。如果是前者,那就算被骂成“公知”,也问心无愧。如果是后者,那就算站在道德高地上,也不过是另一种“奴役之路”,被自己的偏见奴役,被自己的情绪奴役,被自己那点可怜的“正确”奴役。
罗翔选择沉默,不是因为怕了,是因为他知道,有些话,说了也没用;有些人,永远听不懂。但这不代表那些道理就不存在了,它们还在,在书里,在课里,在每一个愿意认真思考的人的心里,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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