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期间,福建老人骑车摔倒,初中生扶起之后,被要求赔偿22万这件事情,引发了全网的关注,人们都想起了20年前的“南京老太太”,以及那个叫彭宇的小伙子,还有那位姓王的法官。
这20年里,很多社会现象,以及很多令人心冷的事情,其实都可以追溯到“南京老太太”身上,她凭借一己之力,让中华道德回撤了几十年,不能说不厉害。当然了,不能忘记王法官的“助攻”作用。
换个角度去想,如果没有南京老太太事件,春节期间,福建这位老人骑自行车避让摔倒,两个学生扶起她,应该双方会表示感谢,大约还会表扬一下这两位学雷锋的中学生,社会和谐,皆大欢喜。
但问题就在于,自从南京老太太之后,“扶不扶”成了一个问题。在小学课本里那些慈祥的老人、雷锋搀扶着过马路的他们,会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尤其还会狮子大张口,他(她)们那血盆大口,要吃掉的,不仅仅是老师教育的“助人为乐”“孝老尊老”,更有全社会“互帮互助”的传统文化和美德。
如果做一件好事,可能会惹出很多麻烦,甚至官司缠身,还要巨额赔偿。与其这样,还不如离它远一点。毕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天生的爱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几乎所有人都认同的道理。
因此,我们也注意到,在两位中学看到老人摔倒后,他们有所迟疑,该不该扶,或者“扶不扶”,在他们年幼的内心里斗争着,当然,最后她们选择了“扶”,这是值得赞赏的,也是值得鼓励的。
很可惜的是,她们的犹豫,原本是社会倒退的表现,可从结果来看,她们的犹豫居然是对的,早知道就不扶了,相信无论孩子自己、家长,以及更多的网友,都会是这样的想法。
因为做好事需要承担的代价太大。
在和朋友们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人们之间都会探讨一个问题,“如果是你遇到了,你扶不扶?”结果是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会有人选择扶,但前提是做好取证工作。
好人做好事,还得自己去取证,去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无数法律人所自诩的“公平正义”,难道不应该是让做好事变得更容易,让做坏事代价更高、更难吗?
在互相询问之后,有人提出了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当你的孩子问你,“遇到老人摔倒了到底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呢?人们都陷入了沉思。
难道我们告诉孩子,老人摔倒了就不能扶?可我们即将成为一个老人,未来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呢?也或者我们跟孩子说,应该扶,可遇到南京老太或福建老人这样的怎么办呢?再或者,我们告诉孩子,要设定一堆前提条件,比如做好取证、全程录像等等然后再去扶?
到底我们要为孩子设定一个怎样的社会情境呢?
如果是您,怎么回答?欢迎留言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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