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段某棠(女,82岁)系某场退休职工,退休前具有中医师资格并一直在某场医务室从事医务工作,退休后未再注册医师执业许可证。自2013年开始,段某棠在某市某区某街其儿子杨某山开办的“杨某山内科诊所”内参与接诊病人。
被害人陶某宏于2020年9月25日出生,其与陶某达系双胞胎,陶某宏系老大。2020年11月21日13时11分,陶某宏入某市某甲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重症肺炎;2.宫外发育迟缓;3.尿布疹。住院9天,于2020年11月30日09时32分病情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1.重症肺炎;2.宫外发育迟缓;3.尿布疹;4.心肌损伤;5.肝功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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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下午,被告人段某棠在明知自己没有注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杨某山内科诊所”内接诊病人。14时30分许,曾某化与其婆婆崔某巧带着三个月大的双胞胎儿子陶某宏、陶某达到“杨某山内科诊所”看病。
被告人段某棠诊断后先后给陶某宏、陶某达开具“鱼金注射液”雾化治疗,期间陶某宏病情加重,段某棠发现后随即让曾某化带陶某宏到大医院进行治疗,并退还了诊疗费400元。
当日15时30分曾某化将陶某宏带到某市某医院某抢救,入院查体时生理反射及病理反射均未引出,抢救69分钟后,陶某宏于2020年12月25日16时39分07秒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亡诊断为:1.呼吸心跳骤停;2.休克;3.呼吸衰竭;4.重症肺炎?
二、鉴定意见
受检者陶某宏系婴儿重症支气管肺炎、肺内支气管周围炎、咽炎、气管、支气管炎、败血症致感染中毒及呼吸衰竭死亡。
三、行政处罚
2021年6月16日,某市某区卫生健康局以2020年12月25日下午,段某棠在某市某区某街道某街某号杨某山内科诊所内无《医师执业证》从事儿科诊疗活动,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被告意见
其是有医师资格证的,看过四十多年的病没有出过医疗事故,只是因为岁数大了就没按时换证,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不换证看病是触犯法律的。
五、辩护意见
1、被告人段某棠并不符合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应做无罪处理。非法行医罪的前提条件是要求有行医过程,要有相应证据证实段某棠在对死亡患儿有过就诊行医行为,就本案而言,仅有证人证言来证明有可能存在有就诊的过程;
孩子的外婆在笔录中表明是将雾化的药及开给两个孩子的药一并收回,故在此过程中到底有没有给孩子做雾化是不清楚的,从证言来看仅给一个孩子做过诊疗,结合处方笺,现有证据也只能证明对一个孩子进行了诊疗行为,不能证明段某棠对死者有过治疗行为。
2、如确认段某棠有治疗行为,治疗时间按目前证据仅有两分钟就要求将孩子送往大医院治疗,说明这个孩子在到诊所的时候已经是极其危重,如果不接诊转到某也要三十分钟左右,还不包括挂号等等所需的十七分钟,如果当时诊所拒诊,那这个孩子也是死亡的,甚至有可能两个孩子都死亡。
3、根据尸检报告,患儿死亡的病理学诊断写的是婴儿重症支气管肺炎引发的,能确认的就是到诊所的时候是危急重症,但这种重症在诊所仅仅两分钟的诊疗中是不可能导致的,在案证据能证明该患儿的生病时间至少一个月以上,也就是自身重症疾病引发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苛求接诊的两分钟去对抗一个月发展出来的重症。
4、治疗整个过程是检查和给鱼金注射液的问题,目前无证据证明给药是发生在死亡孩子身上,仅是听诊行为就要定为医疗行为属于对医疗行为的过度解释。综上,本案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在侦查阶段未进行同一性认定及因果关系存疑,故段某棠不应构成非法行医罪。
六、被告人供述
证实2020年12月25日下午1点左右,我在杨某山内科诊所坐诊时,一个女子抱了一个三、四个月大的男患儿陶某达到诊所内让我看病。我看完之后觉得患儿是上呼吸道感染,就开了处方消炎药和鱼金注射液让这个患儿做雾化。
过了十多分钟那个女子又抱了一个男患儿陶某宏进到诊所内,说与之前的男患儿是双胞胎,我用听诊器听了小孩没有心音、呼吸,出于好心我就开了鱼金注射液给第二个小孩做雾化看能不能抢救。患儿做了一分钟左右的雾化,诊所护士海某多就发现患儿已经不会吸雾化了。
后我就叫家长娃娃不要吸雾化了,赶紧送去大医院看,还将400多元的治疗费退给了患儿的妈妈。之后,患儿的妈妈就抱着患儿离开诊所,另一个患儿还在诊所做雾化治疗,做完后患儿的奶奶就抱着患儿离开诊所了。
我在退休之前是有证的,后来退休后我就没有再注册了,现在也就没有证了。我说的到杨某山内科诊所帮忙就是帮着接诊病人,有些病人指定要找我看病,有时候我儿子外出或者忙不过来我就帮忙接诊。
2020年12月25日下午我去诊所杨某山刚好有事出去我就帮忙接诊。我和杨某山都开处方,谁开的处方谁负责签自己的名字,我开的处方一般我都签个“段”字,我们之间不存在代签字的情况。
七、法院判决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判决,被告人段某棠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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