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英子
近年来,“终身追责”已经成为基层治理中一个分量极重的关键词。从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多个领域,终身追责机制不断完善、不断细化,成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失职渎职、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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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终身追责,目的非常明确:让权力与责任对等、让履职与风险绑定,杜绝拍脑袋决策、防止任性用权、避免责任甩锅,真正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期待,绝大多数人都真心支持、高度认同。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也逐渐显现:在终身追责的刚性约束下,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出现了一定的畏难情绪,一些原本敢闯敢试、主动担当的干部,变得谨慎有余、活力不足,甚至出现“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
这并不是说制度本身有问题,而是在执行层面、权责匹配、心理预期等方面,出现了需要重视和完善的地方。今天这篇文章,我用最实在的大白话,把这件事讲透彻,不偏激、不夸大、不空洞,只讲真实、客观、正向的内容。
一、终身追责的核心意义:管住权力、守住底线
首先必须清晰说明,终身追责不是为了束缚干事者,而是为了管住乱为者。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少数岗位存在“决策时拍脑袋、出事后拍屁股”的现象,有的工作一任交一任,问题长期积累,最后无人负责;有的项目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留下严重隐患;有的领域失职失责,造成公共利益损失,但因为时间久远、岗位变动,难以有效追究责任。
终身追责的出现,就是从制度上解决这类问题。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无论岗位是否调整、无论是否离开原单位,只要在履职期间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规决策等行为,都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它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倒逼工作人员敬畏制度、敬畏职责,做到依法用权、规范履职。
第二,防范重大风险,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群众利益、国家财产的领域,做到源头防控。
第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失职者受追究、让尽责者受保护,形成稳定的制度预期。
可以说,终身追责是现代治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安全锁”,也是保护干部少犯错误、不犯大错的“防火墙”。
二、基层真实状态:任务重、权责不匹配,压力客观存在
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群众、处理复杂问题的最前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工作最真实的写照。
基层工作有几个很现实的特点:
一是事务繁杂,任务叠加,很多工作交叉推进、同步落实;
二是矛盾具体,群众诉求多样,很多问题没有完全标准化的答案;
三是权限有限,资源有限,很多时候需要在政策框架内灵活处置;
四是责任直接,出了问题最先面对、最先承担的往往是基层一线。
终身追责本身是好事,但落到基层,容易出现责任与权力不匹配、任务与资源不匹配、要求与保障不匹配的情况。
一些工作上级部署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明确,但基层缺乏相应的决策权限、协调权限、资源调配权限,只能在有限条件下推进。一旦出现偏差或争议,基层工作人员往往首当其冲面临责任压力。
在这种背景下,部分人产生顾虑是可以理解的:
不是不想干事,而是担心干得多、风险多;
不是不愿担当,而是担心边界不清、责任无限;
不是消极怠工,而是担心一次失误、长期影响。
这种心态如果持续扩大,就可能导致一部分人从主动作为转向被动应付,从敢闯敢试转向保守求稳,这与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相悖的。
三、真正要警惕的:不是追责,而是“泛化问责、简单问责”
基层干部群众真正担心的,从来不是依规追责、公正追责,而是不区分情况、不区分性质、不区分主观意图的简单化、泛化式问责。
科学的追责,一定是讲依据、讲程序、讲事实,坚持权责统一、过责相当、惩教结合。
对明知故犯、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必须严肃追究、终身追究,这一点不能含糊。
但对出于公心、主动履职、探索创新、没有谋取私利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容错空间,鼓励担当作为。
现实中需要避免几种倾向:
一是把层层压实责任,变成层层推卸责任,把上级该承担的统筹责任、指导责任,全部压到基层。
二是把工作出现的正常困难、客观矛盾,简单等同于履职不力,不问原因、只看结果。
三是把探索中的偏差、流程上的瑕疵,无限放大,忽视整体工作的成效和出发点。
一旦问责简单化、泛化,就会打击干事热情,让基层干部不敢大胆推进工作,宁愿慢、不愿快,宁愿稳、不愿试,最终影响的是整体治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四、中央明确导向: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关于终身追责与担当作为的关系,国家层面一直有非常清晰、非常明确的导向: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规范问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这几句话,是理解政策的核心:
第一,严管是底线,对违纪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绝不姑息。
第二,厚爱是保障,对担当者、干事者要撑腰鼓劲、给予保护。
第三,问责要精准,不能乱问责、错问责、泛化问责。
第四,容错要清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国家多次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三个区分开来”,就是为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防止出现“怕出事、不干事”的现象。
五、基层如何正确面对:守底线、敢担当、不蛮干
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来说,面对终身追责,既不必过度焦虑,也不能放松要求,关键是做到守底线、讲规范、敢担当、善作为。
第一,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不越权、不滥权、不谋私利。
只要依法依规办事,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就不必过度担心被追责。制度约束的是乱作为,不是正常履职。
第二,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手续完备。
在项目、审批、执法、服务等工作中,坚持按程序办事,做好记录、留存依据,既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身保护。
第三,出于公心、主动担当,不消极、不躺平。
只要是为群众办事、为工作推进、为公共利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大胆落实、积极协调,组织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第四,提升专业能力,减少履职偏差。
很多风险不是态度问题,而是能力问题。加强学习、熟悉政策、提升水平,能有效降低失误概率,让担当更有底气。
六、让基层敢担当:需要制度、环境、社会共同发力
要真正实现“终身追责不阻担当、严格约束不减活力”,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责任到哪一层级,避免责任无限下移。
二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善作为、不谋私的干部撑腰鼓劲,及时澄清不实举报。
三是强化指导保障,上级多给基层政策支持、资源支持、业务指导,减少基层的执行困境。
四是营造理性包容的社会氛围,理解基层工作的复杂性,不吹毛求疵、不夸大瑕疵。
只有当干事者有底气、担当者有保障、尽责者有激励,基层才能真正充满活力,才能真正做到既规范用权,又积极作为。
七、结语:追责是为了更好干事,不是为了让人不干事
终身追责的本质,是为了推动大家更规范、更负责、更有效地干事,而不是让人不敢干事、不愿干事。
基层是治理的基石,基层干部是服务群众的主力军。既要用严格的责任机制防范乱作为,也要用温暖的制度保障鼓励真作为;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激发创新活力。
我们相信,随着制度不断完善、执行不断精准、保障不断健全,一定能够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担当受保护”的良性局面,让基层干部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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