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陈炜律师直言:90%的问题出在这里,三大常见错误你中了几个?
打官司,证据就是你的“弹药”。可你有没有经历过这种憋屈:明明觉得自己证据充分、道理在握,可法官就像没看见一样,在庭上不怎么问,在判决书里更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这肯定是法官偏心!”“对方是不是有什么背景?”“这就是枉法裁判!”——气头上,这么想太正常了。
但今天,我想请大家先冷静一下。作为一名处理过大量复杂纠纷的律师,我(陈炜)必须坦诚地告诉大家:在超过90%的情况下,证据不被采纳,问题往往不是出在法官身上,而是出在我们自己提交的证据,以及使用证据的方式上。 抱着“一审不行就二审,二审不行就再审”的固执念头,重复提交同样有缺陷的证据,除了浪费时间和诉讼成本,很难有第二种结果。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我结合几个常见的真实情景,大家一看就明白。
情景一:你交的是一份“孤证”,而且自己还挖了坑
常见错误:证据的“三性”根基不牢,尤其是合法性与关联性。
案例设想: 老王借钱给朋友老李,碍于情面没写借条,只有一段催债的微信聊天记录。法庭上,老王出示了记录,其中老李说:“最近确实困难,那钱我再缓一缓。”老王觉得铁证如山。但对方律师轻轻一问:“请问这笔借款的交付凭证呢?现金还是转账?具体日期、金额是多少?”老王顿时语塞。
陈炜律师解析: 这份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就大打折扣了。它可能证明了双方存在资金谈论,但无法独立证明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借款已实际交付这两个最核心的事实。法官不把它作为定案主要依据,不是没看,而是它“不够用”。此时,正确的做法不是责怪法官,而是立刻想办法补强证据链,比如寻找当时的银行转账记录、证人,或者对后续催收过程进行规范取证。
情景二:你的证据,被对方一份更强的证据“秒杀”了
常见错误:忽略了证据的对抗性,自己的证据链条脆弱。
案例设想: 小张声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交了一份与HR谈话的录音,其中HR语气不善。公司方则当庭提交了加盖公章的《绩效考核不合格通知书》、《改进计划表》及小张签字的《确认书》,形成了一套完整、书面、有签名的证据链,证明解除是基于合法合规的绩效考核。
陈炜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你那份可能剪辑过、内容模糊的录音,在对方严谨的书面证据体系面前,证明力几乎瞬间归零。法官采纳公司方的证据,是依法对证据证明力进行比较后的结果。这绝不是偏袒,而是诉讼的常态——证据之间会“打架”,而法官必须采信那个更可靠、更完整的。 此时,固执于原有录音,不如思考如何质疑对方考核程序的公正性(例如寻找程序漏洞的新证据)。
情景三:你在庭上说了十分钟,笔录只有两行
常见错误:诉讼主张与证据脱节,表达未聚焦法律焦点。
案例设想: 李女士在离婚诉讼中,情绪激动地陈述了丈夫多年不顾家、婆媳矛盾等生活细节,用时很长。但判决书中,关于感情破裂的认定,却主要依据的是双方分居满两年的居委会证明,以及两次调解失败的记录。
陈炜律师解析: 庭审不是倾诉大会,法官需要快速抓取与法律要件相关的事实。李女士的陈述很多是情感宣泄和道德指责,而非能直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法定要件的证据。书记员笔录时,自然会浓缩提炼,只记录法律事实部分。你的陈述未被详细记录,往往是因为它没有有效地“翻译”成法律语言,击中法官关注的焦点。
陈炜律师的总结与建议
看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明白了。证据不被采纳,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 “技术性问题” ,而非“道德性问题”或“立场问题”。
作为律师,我的经验是:
1. 提交前,先自我“审判”:用最苛刻的眼光审视你的证据,假想自己是对方律师,会从哪个角度攻击它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它能独立证明我要的事实吗?
2. 永远用“证据群”思维打仗:不要指望一份证据定乾坤。核心证据+辅助证据+补强证据,形成能互相印证、牢不可破的证据链条。
3. 庭审发言,字字瞄准“法律要件”:你想赢得官司,就要说法官需要听、法律认可的话。把生活事实,精准地转化为法律事实。
如果一、二审中你的核心证据均被驳回,那么别再简单地重复提交了。此时,出路只有两条:一是寻找全新的、更有力的证据;二是彻底重构论证思路,用另一套法律逻辑和证据组合去支撑你的主张。
打官司是专业的较量,情绪化的指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真正的高手,会把每一次“不被采纳”都视为一次珍贵的提示,冷静地复盘、修正、提升。当你开始用这样的视角看待诉讼,你离真正有效的维权,就不远了。
(本文观点基于陈炜律师多年的实务经验总结,旨在提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案件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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