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00元赔偿款拿到手了”:洋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案件劳务纠纷
“55000元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
谢谢法官和调解员!
我等了大半年,
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太感谢你们……”
腊月二十五日,随着包工头林某和房主朱某签收调解书并全额支付赔偿款,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洋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2025年初,老杨受雇于包工头林某,在房主朱某家的建房工地提供劳务。干活期间,老杨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身体两处骨折。老杨治愈出院后,三方就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老杨多次索赔无果。遂诉至法院,主张因伤产生的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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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敏锐察觉到,该案涉及农村建房务工受伤、责任划分等基层常见矛盾,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出现 “案结事不了”。调解初期,三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就赔偿数额与责任比例分歧巨大、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对此,调解团队及时调整思路、精准施策:一方面耐心安抚老杨情绪,细致疏导引导其理性维权;另一方面深入梳理案情,明晰法律责任,直指包工头无资质承揽工程、房主选任过失、老杨自身操作疏忽等三方过错。
秉持法理、情理、邻里情谊多重考量,法官与调解员开展多轮 “背对背” 沟通协调,逐一解开当事人心结、弥合分歧。最终,三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包工头林某、房主朱某共同赔偿老杨各项损失共计 55000 元,老杨自愿承担自身相应损失。协议签订当日,55000 元赔偿款当场全额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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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语
近年来,洋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层过滤、三端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法官+特邀调解员+村干部”多元解纷模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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