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发文要“宠客”,游客凭景区门票打车打九折。听起来很美,可司机拿到手的车费少了,县里却一分补贴不给。不优惠?举报就10倍罚款。出租车司机苦笑:“都说万荣政策好,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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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山西万荣县推出了一项“暖心”政策:游客凭当日景区门票,可在县域内出租车消费时享受九折优惠。这本是一桩招揽游客的好事,却在执行层面翻了车——优惠的差价由司机自己承担,县里没有一分钱补贴。更让司机们寒心的是,如果不配合,面临的是“10倍罚款”的威慑。
一通操作下来,政府落了个“重视旅游”的好名声,游客得了实惠,唯独天天在路上跑的出租车司机成了“冤大头”。有评论一针见血:政府慷他人之慨,让百姓为政绩埋单,这算哪门子“宠客”?
政策出台:春节“宠客”,出租车被“点名”
2026年春节期间,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官方宣传称: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
万荣县融媒体中心“万荣融媒”公众号2月13日发布的文章中,明确写有这一政策,落款处还特意署上“万荣县工科局、万荣县文旅局祝各地游客和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马年大吉”。
看起来,这是一场多部门联合推出的“宠客大礼包”。然而,这个“大礼包”的成本由谁承担,从一开始就没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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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处境:自己贴钱,不优惠就10倍罚款
出租车司机刘壮(化名)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他的无奈:“按理政策优惠,应该由有关部门给政策补贴,可我们司机需要自己贴钱参加活动。如果不配合,被举报会按收费金额的10倍罚款。”
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月7日出具的《通告》显示:从2月15日至2月23日,若没有给持门票的游客打表优惠,或不打表收费,发现或举报的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
刘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跑12小时能赚200元左右,买车成本和保险摊下来每天固定开支100元,这还没算充电、保养、维修、吃饭。“巡游拉客基本没什么单子,出租车公司平台派单,运气好一天8单。”
“景区停车场不给我们免费,每天给公司的费用也没有减免,政策所有的压力都压在我们司机身上。”刘壮语气里满是无奈。
各方回应:踢皮球与“没补贴”
当记者追问政策背后的资金保障时,各部门的回应让人哭笑不得。
县工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负责县域酒店、餐饮业的管理,出租车的优惠政策是县文旅局联系的,“年前,县文旅局问我们能给游客什么优惠,我们科室就报过去了。”至于是否有财政补贴,工作人员称“没有相关信息”。
县文旅局则坦诚得令人意外。工作人员直言:“只是有对游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给司机的补贴政策。这些东西没到位,出租车司机不满意也能理解。”
更关键的是,该工作人员透露:“这件事县交通局给出租车公司可能只是口头说了一下,相应贯彻、保障还不到位。”他表示会及时上报问题,确保能执行到位。
出租车公司的处境同样尴尬。相关负责人贾某坦言:“这相当于一个义务活动,我们出租车公司也是亏本经营。县里开展这个活动,我们不参加也不合适。”
贾某承认司机们确实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咱们得配合县里把工作做了。按理优惠政策应该给一些补贴,但有关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资金支持。”
关于10倍罚款,贾某解释称“一个司机也没有罚过,司机们应该都是按九折给持门票的顾客们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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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谁之慨:请客的不掏钱,掏钱的不情愿
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对此事发表评论,直指问题核心:政府出台优惠措施,应该有个基本的原则,要么是商家自愿参与活动,要么是地方有财政资金作为保障。
评论指出,物价变动不是小事,特别是出租车都有政府核定的价格,“政府部门一纸通知要求他们降价优惠,又让他们承担成本,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有没有听取相关方面意见?有没有走该走的流程?”
“还有政府部门靠强势地位来拿捏经营主体的嫌疑。”评论直言不讳。
这种“领导请客、百姓埋单”的操作,在基层治理中并不鲜见。一些地方为了政绩好看,动辄要求企业“让利”、商户“配合”,却从不考虑成本由谁承担。到头来,政府得了“重视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的美名,企业和百姓却在默默承担代价。
正如网友评论:“慷他人之慨,谁不会?问题是,慷他人之慨的人,自己从来不觉得痛。”
10倍罚款:法律依据在哪?
除了补贴缺失,另一个引发争议的是“10倍罚款”条款。
出租车公司的《通告》明确:若没有给持门票的游客打表优惠,或不打表收费,发现或举报的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
评论员质疑:这个10倍罚款依据什么条款?是谁处罚的?钱到哪里去了?应该有个公开说法。
“不能在司机不情愿的情况下,通过罚款来强迫司机参与。”评论强调。
从法律角度看,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下调价格本应是经营者的自主行为。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强制降价,再用罚款手段保障执行,其合法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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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优惠政策不该是“霸王条款”
万荣县推出春节旅游优惠政策,初衷无疑是好的——吸引游客、拉动消费、提升县域知名度。问题出在执行方式上:把“倡议”做成了“指令”,把“自愿”做成了“强制”,把“惠民”做成了“坑民”。
好的政策应该是多方共赢,而不是一方获益、一方埋单。如果真想给游客优惠,要么由财政出钱补贴差价,要么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商家自愿参与,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强压。
评论员吴双建指出:“节假日期间,一些地方会推出宠客措施吸引游客,从中能看到地方部门的努力。无论如何,还是要依法行政,不能自己大大方方请客,却让出租车司机埋单。”
他建议,优惠政策不应只是政府部门之间沟通,还应该多问问商家的意见,在深思熟虑之后,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和保障措施才能推行。“也只有这样,政府的承诺,才能执行到位,各方少些纠纷和矛盾。”
万荣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说,会将问题上报,确保能执行到位。但真正需要“执行到位”的,或许不是司机们的打折义务,而是政策制定时的基本逻辑——请客的人,自己掏钱,天经地义;请客的人,让别人掏钱,于理不合。
对于那位“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的出租车司机刘壮,这或许是一个难忘的春节。他在路上跑了12个小时,赚的钱比平时少,挨的骂可能比平时多,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份从未征求他意见的“优惠政策”。
政策是好的,但好的政策,不该建立在损害一部分人利益的基础上。否则,“宠客”宠出了民怨,“惠民”惠出了民愤,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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