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等来了“羞辱性”判决,“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结果,即在预料之中却又显得意味深长。
近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一纸判决,为韩国现代政治史再添一页——前总统尹锡悦因“内乱头目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而非检方求处的死刑。
这一结果在预料之中却又意味深长。之所以说是预料之中,是因为韩国自1997年以来已实质废除死刑执行,法官难以打破这一政治默契;
而意味深长,则在于量刑的“分寸感”既回应了民意对“12·3戒严”的愤怒,又为这位保守派总统保留了政治生命的最后火种,同时也给现任总统李在明出了一道关于“宽恕与清算”的难题。
韩国检方在1月13日的结案庭审中罕见地请求判处尹锡悦死刑,这一姿态本身就极具政治象征意义。
检方指控尹锡悦“滥用总统地位和职权组织犯罪”,其2024年12月宣布紧急戒严的目的,是“通过清除政治反对势力以实现权力垄断和长期化”,即“谋求独裁和长期执政”。
在检方叙事中,尹锡悦动用军警封锁国会、试图逮捕国会议长及朝野党首的行为,已构成《国家安全法》所规定的“反国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然而法院最终选择无期徒刑,这一量刑差异值得玩味。根据韩国法律,内乱头目罪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法官在量刑说明中,还特别援引了英国查理一世1642年带兵进入国会的历史典故。
这位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因试图逮捕反对派议员而引爆英国内战,最终于1649年被处决。法院显然意在强调:尹锡悦的行为在现代宪政史上亦有先例可循,其严重性不亚于三百多年前那位身首异处的英国国王。
但历史类比止于警示,而非复制。查理一世死于断头台,尹锡悦却免于极刑。这一“轻判”背后,是韩国司法体系对死刑的实质性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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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死刑犯执行绞刑后,韩国已接近三十年未再执行死刑,被国际社会视为“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
法官在判决中虽保留死刑作为量刑选项,却选择无期徒刑,既维护了法律威慑的表象,又遵循了政治现实的潜规则。
要理解尹锡悦判决的轻重,必须将其置于韩国总统“青瓦台魔咒”的历史脉络中审视。韩国现代史上,因政变或贪腐落马的总统不在少数,但量刑尺度始终与政治气候紧密相连:
全斗焕(1931-2021):作为1979年“12·12军事政变”的发动者和1980年“光州事件”的镇压者,全斗焕手上沾满鲜血。
1996年,他以“内乱罪”和“内乱目的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205亿韩元。
但1997年12月,即将卸任的金泳三总统在金大中的同意下(“二金”均曾被全斗焕政权迫害、流亡海外),对全斗焕实施特赦。
这一“和解”姿态旨在弥合光州事件的民族创伤,却也开了“总统犯罪可获宽恕”的先例。
卢泰愚(1932-2021):全斗焕的政变搭档和继任者,1996年因“12·12及5·18内乱罪”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同样于1997年获金泳三特赦。
李明博(1941- ):2018年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22年获尹锡悦(正是这位刚刚被判无期的总统)特赦。
这一谱系揭示了韩国政治清算的周期性规律:保守派总统入狱,进步派总统特赦;反之亦然。特赦不仅是法律行为,更是政治交易:
尹锡悦的特殊性在于,他是韩国宪政史上首位因“内乱罪”被定罪的前总统,且其犯罪行为发生在任内而非卸任后。
全斗焕、卢泰愚的政变好歹“成功”并维持了数年统治,尹锡悦的戒严却在6小时内便因国会决议而流产,其“政变”的拙劣程度堪称现代史罕见。
正是这种“未遂”的政变,反而让量刑更加复杂——如果判处死刑,是否意味着对“未遂”行为的过度惩罚?无期徒刑已足以警示后人。
当前韩国政治格局的特殊性,在于尹锡悦的“对立面”是同样身负司法风险的李在明。
这位共同民主党出身的总统,在2022年总统选举中以微弱差距败给尹锡悦后,经历了长达数年的司法追杀。尹锡悦政府时期,李在明因“违反选举法”“贪腐”等罪名被起诉,甚至一度面临选举资格被取消的危机。
2024年1月,李在明在釜山遇刺,颈部被刀伤,险些丧命。这种“你死我活”的个人恩怨,使得尹锡悦的特赦前景与前任们截然不同。
但李在明与尹锡悦是直接的权力竞争者,年龄相仿(李在明1964年生,尹锡悦1960年生),政治生命重叠,且尹锡悦在任内对李在明的司法追杀几乎将其逼入绝境。
指望李在明像金大中宽恕全斗焕那样宽恕尹锡悦,无异于天方夜谭。
更关键的是,李在明本人的司法风险尚未完全解除。若其对尹锡悦“网开一面”,不仅难以向支持者交代,更可能被视为“软弱”而削弱其政治基础。
因此,尹锡悦的特赦估计还要等几年,至少等到李在明任期结束(2030年)或政治影响力衰退之后,才可能由下一任总统(无论是保守派重新上台,还是进步派内部的权力更迭)来启动特赦程序。
2018年朴槿惠、李明博的审判均曾直播,但两人均以“健康原因”拒绝出席,镜头前只剩空荡荡的被告席。
尹锡悦的选择颇为不同。这位前检察总长出身的总统,对“镜头的力量”有着职业性的敏感。在此前的庭审中,他采取“积极抵抗”策略,坚决不认罪,主张戒严是“宪法赋予的固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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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审判的本质是“羞辱政治学”——通过把前总统的狼狈公之于众,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叙事。但对于尹锡悦的支持者而言,这种直播恰恰证明了“政治迫害”的存在。
判决当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周边聚集了约5000名要求“判处有罪”的民众与4300名呼吁“无罪释放”的尹锡悦支持者,双方高声叫骂,警方出动千余警力维持秩序。
这种社会撕裂,正是尹锡悦戒严行为留下的最长远的“实质性后果”。
尹锡悦的无期徒刑判决,标志着韩国民主制度对“宪政颠覆企图”的零容忍态度。法院援引查理一世的典故,意在警示:
任何试图以武力瘫痪代议机构的领导人,都将面临历史的审判。这一判决能否真正终结韩国“总统不得善终”的政治魔咒,仍属未知。
从全斗焕到尹锡悦,韩国政治似乎陷入了一种“清算-特赦-再清算”的循环:每一任总统上台后,都忙于调查前任的罪行;而为了“国民团结”或政治交易,又不得不以特赦收场。
这种循环既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无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暴露了民主的脆弱(法律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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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将在铁窗中度过余生——至少在未来几年内,李在明的“硬气”将确保这一点。但历史经验表明,韩国总统的命运从来不由法院判决单独决定。
全斗焕在特赦后活到90岁高龄,晚年仍享有一定声望;朴槿惠特赦后深居简出,却也成为保守派的“悲情符号”。
无期徒刑只是法律的起点——后面还有三审制的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更不是政治的终点。对于5000万韩国人而言,这场“世纪审判”的落幕,或许只是新一轮政治博弈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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