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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发布时间),四川广元。苍溪县公安局发布:2026年春节烟花表演期间临时交通、空域管制措施。2月22日至23日晚(农历正月初六、初七)在县城区原月亮湾区域举行春节烟花表演。
苍溪县公安局
关于2026年春节烟花表演期间
对部分道路、空域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万马奔腾贺新春,烟花璀璨耀苍溪”春节烟花表演活动,定于2026年2月22日至23日晚(农历正月初六、初七)在县城区原月亮湾区域举行。为保障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空域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苍溪县公安局将对相关道路、空域实施临时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心管控措施
2月22日起,原月亮湾及滨江绿道和活动中心区域禁止一切非工作车辆进入。请前往观看的群众提前规划,采用步行等绿色方式抵达。
二、临时管制路段及时间
停车管制:2月22日至23日,滨江路(凯旋丽都—三医院)严禁车辆停放、原月亮湾区域全路段严禁车辆停放,解封时间以现场活动开展情况决定。
行人通道管制:2月23日13:00起,杜里大桥上游一侧人行横道因烟花设置需要实行封闭管制。
道路通行管制:2月23日相关时段(具体以现场管控为准),对杜里大桥、嘉陵江大桥、滨江路(三桥下桥至三医院路口)、渡江路(江南加油站至晓秧歌路口) 等路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通行。
行人区域管制:2月23日18:00起,烟花燃放核心区域实施封闭管理,严禁行人进入,解封时间以现场活动开展情况决定。
“低慢小”航空器管制:2月23日18:00起活动期间,烟花、无人机展演活动管控区域未经报备禁止飞行,凡扰乱展演表演活动的,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从重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出行提示与倡议
请广大市民及游客提前规划出行路线与方式,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或步行前往。
非前往观演地点的车辆,请尽量避开上述管制路段,提前规划路线绕行。
请自觉服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管理,遵守交通标志指示,凡因不服从现场管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苍溪县公安局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来源:苍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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