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不少人收集了一堆材料,到法庭却被说“没用”,其实是没摸透证据的“通关密码”——不管是借条、聊天记录还是录音,都得先过三关,不然再有理也白搭。
第一关是“真”,证据得是原件或者能证明和原件一致的材料。法官最认原件,复印件要是没原件核对,对方又不认可,基本等于废纸。比如别人借你钱,你只有借条复印件,原件丢了,对方说“这是假的”,你又没其他证据印证,这张复印件就没用。电子证据更要注意,微信聊天记录别删,要用原手机提交,要是只截几张对自己有利的图,万一对方拿出完整记录反驳,你就被动了。还有人改聊天记录、PS借条,这不仅证据无效,还可能被罚款拘留,得不偿失。
第二关是“合法”,证据得光明正大来,偷摸弄来的不算。比如偷偷进别人家里装监控拍的录像,就算内容是真的,也因为侵犯隐私不能用。证人得出庭作证,不然书面证言顶多算参考,还得签署保证书,虚假陈述可能面临处罚。鉴定意见得找有资质的机构,要是找没资质的小机构,鉴定结果法官不会认。还有举证期限,一般一审普通程序不少于15天,简易程序不超过15天,过了期限没正当理由才提交,法官可能都不组织质证,直接不认可。
第三关是“沾边”,证据得和案子有关,八竿子打不着的没用。比如起诉别人欠你10万块,提交的是对方3年前发的购物链接、自己的工资流水,这些和“欠钱”没关系,法官肯定不采纳。得找直接相关的,比如借条证明借贷关系,转账记录证明钱借出去了,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承认欠钱,这些凑在一起形成链条,才管用。要是只拿转账记录,对方说“这是你还我的钱”,你又没其他证据,就很难说清楚。
其实很多证据不被认可,不是因为“没用”,而是收集方式不对。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实在担心手机丢了,可以备份原始数据,别删聊天记录;录音要在公共场合自然录,别用威胁、利诱的方式,内容要清晰,能听清关键信息;复印件要是没原件,得找其他证据印证,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者让对方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
还有些情况不用举证,比如自然规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或者公证过的事实,法官会直接认定。但自认要谨慎,要是你在庭审中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对方就不用举证了,想反悔得有充分理由。
要是遇到证据不被认可的情况,也别慌。比如一审判决错了,可以在15天内上诉,重点说清楚证据的问题;要是判决生效了,还能申请再审,但得有新证据,比如原审后才发现的关键书证,或者原审时因不可抗力没拿到的证据;再不行,还能找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只要证据扎实,检察机关可能提出抗诉。
记住,法律不偏袒任何一方,只相信合法有效的证据。收集证据时,先过“真、合法、沾边”这三关,再做好保存和提交,才能让证据成为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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