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警方提醒当地居民,在神圣的斋月期间谨防沦为网络乞讨诈骗的受害者,同时呼吁民众切勿理会各类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上流传的可疑募捐求助信息。
2月16日,刑事侦查总局下属的网络犯罪调查处发布声明称,诈骗分子与有组织乞讨者会利用斋月所蕴含的同情与慷慨精神,谋取非法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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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强调,所有捐赠与天课款项均需通过阿联酋官方许可和授权的慈善机构进行缴纳。
警方着重指出,阿联酋2021年第34号《打击谣言与网络犯罪联邦法令》已将网络乞讨定为刑事犯罪。根据该法令第51条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施乞讨行为,无论以主动索要或其他方式进行,均将面临最高3个月的监禁、不少于1万迪拉姆的罚款,或单处其中一项刑罚。
迪拜警方呼吁民众发现乞讨行为后,可拨打免费热线901举报,也可通过迪拜警方智能应用程序中的“警方眼”功能,或登录官方电子犯罪举报平台提交相关案件线索。
此次警示是迪拜警方年度专项行动的一部分,该行动旨在整治个人及有组织乞讨行为,推广防范措施,并提升民众对“仅通过官方渠道捐赠” 重要性的社区认知。
阿联酋各地有关部门已多次提醒居民警惕网络乞讨和街头乞讨的风险,斋月期间尤需注意。去年,沙迦警方曾开展一项实地实验,一名便衣警员假扮乞讨者,仅一小时就收到了367迪拉姆的施舍,这一结果也凸显出部分人并非真的生活窘迫,却借机利用公众的同情心牟利。沙迦警方将乞讨行为归为金融诈骗的一种,并警示民众提防斋月期间借情感牟利的所谓 “职业乞讨者”。
此外,去年迪拜警方还破获了一起相关案件,逮捕了41名涉嫌参与有组织乞讨活动的阿拉伯籍人员。这些嫌疑人持访问签证入境阿联酋,以某酒店为据点开展乞讨活动,在审讯中,他们均承认自己隶属于一个规模更大的有组织乞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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