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市公安机关
严厉查处违法燃放
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行为
加大禁放宣传力度
一、 严查违规燃放行为
日前,钦州公安持续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段织密防控网络,2月15日以来截至发稿共查处2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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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10时许,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人在县城新兴路、香山路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传唤燃放烟花爆竹人员黄某、霍某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等2人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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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钦州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到兴港路与群星街路口时,发现三名儿童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劝阻,确保了现场安全,并将三名儿童安全护送回家,联系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民警向家长和儿童详细解释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禁燃相关规定,强调了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包括环境污染、火灾隐患及人身安全风险。家长和儿童听后表示深刻理解,并对民警的耐心教育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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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严查违规存放行为
各辖区派出所联动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店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店面负责人在零售点、储存库附近设置明显警示提醒,并做好防护并做好相关提醒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予以现场责令整改。2026年2月15日至16日16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应急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开展提醒检查,共出动警力263人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6家、零售点649个,纠正不规范问题146个,粘贴禁燃警示提醒436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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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依托新媒体平台、社区宣讲、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规和安全环保理念,全力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营造平安祥和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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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巡查防控,
消除安全隐患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全覆盖、无死角”巡查模式,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区域、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苗头性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当场督促整改,切实将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尤其在除夕夜,钦州市公安机关将启用大批无人机升空巡查,重点对禁燃区域开展全方位监测,无人机将同步记录违规燃放取证数据、实时回传地理位置信息,指引地面执勤警力快速开展查处工作,构建“空中巡查+地面处置”的立体化巡防格局,全力守护除夕夜辖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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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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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警方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平安、洁净的城市环境。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警方将依法从严查处。
审核:古倍桦
编辑 / 图文综合:林雪
排版:谢绵凤
校对:朱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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