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我想进一步说明医疗维权不按正规流程处理对当事医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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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的智能播报员,卞思云。本期朗读姜智医生的博文。
在前一章说了医疗维权中私了问题会导致医疗问题被掩盖,医生不能及时分析医疗问题的症结所在、以利于医生能纠偏,制定出更好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治疗效果;私了也会让不明真相的人再次推荐给那位医生而导致下一位患者出现同样的医源性损害。
在小洛熙的事件发展中,我们可以在网络中看到代表医生出来说话的名医网红大咖的言论里对小洛熙事件医疗行为的一再保护性言论,他们在没有进行SJ时说患者父母亲是为了讹钱,医疗不存在差错;等SJ结果出来后又质疑SJ的正确性,说法医和律师是不当行为;在医生出来提出NB陈医生团队治疗中的问题时,说同行不应该被刺,并对医生进行打电话投诉等等。
这些行为就是直接反映出他们对医疗失误的不认可态度。好在小洛熙父母坚持走了依法维权之路。
但现在的依法维权之路对当事医生的处理来说,又是不痛不痒的处理方式,同时还有很多对当事医生的拥趸者。这样就更会让当事医生觉得自己做得没有错,错的是患者和家属,如白眼狼式的……
我先避开小洛熙这个热门话题,毕竟这还是没有完结的事情。
还是从我所知道的自己的专业事件,回顾一下让大家了解这其中的危害。
在2010-2015年期间江苏省肿瘤医院妇瘤科有一件比较有名的维权事件。
这是一位29岁的年轻女性被诊断为宫颈鳞癌I期(FIGO2009分期标准),CT提示淋巴结有转移、颈管型,所以制定方案就是根治性同步放化疗+必要时手术治疗。根治性放疗后一月,组长主任和病人(家属)沟通给她做了手术:全子宫+双侧附件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扫术(2011-1-19)。术后一月(2011-2-18)门诊记录患者腹胀十天,外院证实“肠梗阻。于是该患者就开始了肠梗阻、泌尿道梗阻、感染……进行了后续的回肠造口、双侧肾造瘘……生活质量很差,长期需要在医院纠正治疗。2015年肺穿刺提示转移复发。于2015-10-01死亡。
在长达四年的病程中患者的生存质量很糟糕;医生也因为患方的维权也是深受其扰。
在那个时候医闹法规已出来,因为患方在医院的各种闹,医院被逼打电话报警……
最后患者死亡后医院怎么解决了患者的问题,我不知道。因为那个国庆节我刚好是陪孩子去香港参加考试,回南京后才知道事情已经结束。
但当事主任对这件事耿耿于怀,认为患者就是白眼狼,没有她的努力手术,这个患者怎么可能活到四年。她认为她的治疗方案没有错。
可能是因为我一直比较中立的态度(因为2011年我在美国,有关这个患者的治疗方案我并未参与,也不知晓。回国后科主任直接和我说:这事你不要管),当事主任觉得她的治疗方案没有错。她几次找我谈,并表示还要做这样的手术。(这个时候当事主任作为返聘老主任在我组,医疗责任是需要我承担)。
我也知道医学是发展的科学,对于一般的医生应该严格遵守指南治疗,但对于大咖(有丰富经验的主任),可以针对治疗效果差的疾病制定超指南的治疗方案,前提是治疗效果要优于目前指南的效果,或者是保障同等疗效但提高了生活质量。
宫颈癌的指南是全量根治性放疗后可以选择补充手术切除:全子宫+双侧附件切除。不包括淋巴结的清扫。但确实是对于有淋巴结转移的宫颈癌预后差于没有淋巴结转移的,因此后来的指南把分期修改了,淋巴结转移参与了分期的诊断。
我也很好奇老主任的那些放疗后做淋巴结清扫的患者预后到底如何?生活质量和生存率是否有提高?
所以在老主任提出让我评判一下,我欣然接受。我拿了她手术的这些患者资料(都是她自己记录的),翻看完后我很吃惊,原来那位29岁的患者术后出现肠梗阻等并发症的并不是唯一的,只不过那几例患者年龄已大,出现梗阻等问题后就不再努力治疗,更没有去想这是怎么发生的,都是一种认命的态度;而只有这位年轻患者夫妇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因而也就把这些信息明显的暴露到了大众面前。
在2015年,宫颈癌的前期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比如免疫治疗,这对于宫颈癌的淋巴结转移有比较好的疗效。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和老主任认真的讨论了一下,不赞同她再继续这样的手术方式。并让她知晓我给患者加强免疫方面的治疗所获的的效果。很遗憾的是,我们这次的谈话没达成共识,却让她对我很生气。
最不应该的是,29岁患者的死亡讨论没有真正的达到死亡讨论的目的,流于形式,简单的写下:患者死于心肺功能衰竭、多器官衰竭……没有吸取教训和改进的内容。更不该的是本该科室领导做好手术审批的工作,老主任竟然又安排了一次这样的手术,在手术前和手术中,我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几次阻拦,她还是坚持扫了一侧淋巴结。
这就是维权后的私了和没有执行严格的指责制度让当事医生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有机会的情况之下她还会继续犯同样的错误。血的教训没有起到它的作用。
我记得以前看美剧“豪斯医生”,豪斯医生也是一位固执的医生,也会有固执而造成医疗的问题。记忆中美剧里是这样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找科室领导、找豪斯医生谈话,让他解释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错误,无法获得评审委员认可的话就会直接停他的行医工作。同时每一个和他一起共事的人在他想不按规定做治疗时都会提出反对意见。双重的保障不当行为的不再发生。
而我们现在却是大家和稀泥的方式不去认真对待医疗纠纷问题,不去真实评判过错并予以惩罚和审核,让错误的医疗行为再次发生成为自然现象。这也是一种同流合污的现象,是一种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待续。
P:在近年我们给淋巴结转移的宫颈癌患者联合了免疫治疗后患者的治疗效果有了很明显的提高。记得三年多前一位60多岁的老年宫颈癌放疗后患者颈部自己摸到肿大淋巴结就诊,明确为多部位淋巴结转移。当时已经被吓得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我们的鼓励和不放弃的努力下,生活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愉快的生活。三个月一个人来复查,开心的说:我现在很好,脖子上一直摸不到淋巴结了。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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