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剑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545608万元,罚款4222.89万元。
此外,该行的多名员工也受到处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夏某平被警告并罚款31.5万元;运营管理部的潘某东被警告并罚款13.5万元;信息科技部的冯某亮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零售信贷部的严某霞被罚款4万元;公司业务部的李某被罚款2万元;零售业务部的周某被罚款2万元;零售信贷部的陆某勇被罚款7.5万元;网络金融部(移动金融部)的薛某华被罚款4.5万元;法律合规部(案件防控办公室)的刘某波被罚款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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