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磅规范民用燃气!公用事业反垄断全面落地,亿万家庭用气迎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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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开年,与全国亿万家庭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民用燃气行业,迎来了国家级层面的重磅监管调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关键举措,不仅在地方燃气市场反垄断审查中做出标志性裁决,更正式出台全国统一适用的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规范性文件,将民用燃气、供水、供电、供热等民生基础行业,全面纳入法治化、常态化、精细化的监管体系之中。这一系列动作,并非针对个别企业、个别地区的短期整治,而是从国家治理、民生保障、市场公平的高度出发,对公用事业领域长期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系统性纠偏,让民用燃气这一城市运行的“生命线”,真正回归公共服务本质,让老百姓用气更安心、更省钱、更省心。
民用燃气作为典型的公用事业产品,具备公共性、必需性、自然垄断性和地域排他性四大核心特征。从日常做饭、热水供应,到冬季采暖、小型商户经营,燃气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能源。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可替代性,燃气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区域化经营格局,部分企业依托市场支配地位,出现了一系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秩序的行为。这些问题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多地群众长期反映的痛点:部分管道燃气企业在用户报装、开户、通气验收环节,强制要求用户购买指定品牌的燃气灶、燃气热水器、连接软管、报警器等产品,否则以安全不达标为由不予通气;部分企业违规搭售燃气保险、上门检修、管道改装等非必要服务,将盈利点捆绑在刚需服务之上;还有企业巧立名目收取早已明令取消的开户费、管网建设费、户内改造费,将市政管网建设成本违规转嫁给普通用户;在瓶装液化气市场,部分区域经营者通过联合经营、协议控价、划分片区等方式,操控市场供应与价格,导致居民用气成本居高不下,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加。
这些行业乱象,不仅直接加重了群众的生活负担,也降低了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更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前,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针对燃气乱收费、强制搭售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但多为地方层面、阶段性的执法行动,缺乏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和顶层设计,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垄断行为的滋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手,从顶层制度和个案执法双管齐下,打响了公用事业反垄断的关键一枪,也为整个民生行业的规范发展定下了基调。
2026年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书,依法禁止佛山市南海区6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新设合营企业。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在公用事业领域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法治意义。市场监管总局经严格审查后认定,涉案的6家企业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气市场份额合计占比极高,若允许其设立合营企业,将在当地瓶装液化气零售市场形成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直接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进而引发价格上涨、供应受限、服务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损害当地居民、餐饮商户、小微企业等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此次监管部门果断叫停,并非否定企业正常的经营合作,而是坚决遏制以垄断为目的的资本联合,向全行业释放明确信号:民生行业绝不允许资本无序扩张,绝不允许垄断行为侵害公共利益,任何试图操控民生市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时隔不到一个月,2026年2月11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这份全文七章50条的指南,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系统性规范,民用燃气被列为首要重点监管对象。指南以通俗易懂、边界清晰的方式,明确了燃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合规标准和法律责任,每一条规定都直击行业痛点,与普通用户的权益息息相关。
具体到民用燃气领域,指南明确划定了多条不可触碰的红线:一是禁止燃气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包括通过书面协议、口头约定、协同行为等方式,固定燃气销售价格、划分经营区域、限制燃气供应数量、抵制提供服务等;二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强制用户购买指定燃气器具、施工服务、保险产品,搭售与用气无关的商品,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拒绝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服务标准等;三是规范经营者集中行为,燃气企业的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新设合营等行为,达到申报标准的必须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将被禁止;四是禁止行政性垄断,严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用户购买指定燃气企业的服务,阻碍燃气市场公平竞争。
此外,指南还明确了群众最关心的成本分摊与收费问题: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市政燃气管网建设、改造、维护成本,属于企业经营成本,不得转嫁给用户承担;燃气表具的采购、安装、到期更换、定期检定,是燃气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企业提供的入户安全检查、隐患告知等基础服务,必须免费开展,不得变相收费。这些规定,彻底终结了燃气行业长期存在的不合理收费乱象,从制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
对于每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此次监管政策的全面落地,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改变。首先是用气成本更可控,以往的强制消费、搭售收费、违规收费被全面禁止,用户可以自主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不用再为企业的垄断行为买单,长期来看能有效降低家庭生活开支;其次是办事流程更透明,燃气企业必须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结时限,不得设置隐形门槛,报装、维修、过户、缴费等业务办理更便捷;最后是用气安全更有保障,监管将反垄断与安全监管深度绑定,倒逼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管网巡查、户内安检、隐患整改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燃气行业的经营者来说,新规的出台不是限制发展,而是引导行业走向高质量、可持续的合规发展之路。过去,部分燃气企业依赖区域垄断地位“躺赢”,忽视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投入,不仅引发群众不满,也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如今,反垄断指南明确了合规边界,企业无需再摸索政策红线,只需将精力集中在优化服务、保障供应、提升安全、降低成本上,通过公平竞争赢得用户信任。同时,监管部门明确建立合规激励机制,对主动报告垄断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全面整改问题的企业,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为行业规范转型提供了充足空间,推动整个燃气行业从“垄断经营”向“服务竞争”转型。
从国家发展大局来看,此次民用燃气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公用事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民生福祉的底线,只有破除区域垄断、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才能让公用事业服务更普惠、更高效、更安全。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系列动作,实现了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从“地方整治”到“全国规范”、从“单一执法”到“系统治理”的转变,标志着我国公用事业监管进入了全新的法治化阶段,也为供水、供电、供热等其他民生行业提供了监管范本。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既是政策的受益者,也是规范市场的监督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主动了解燃气相关政策和维权渠道,遇到燃气企业强制搭售、违规收费、拒绝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时,保留好缴费票据、合同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当地政务服务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官方渠道进行举报,让违规企业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我们也要树立安全用气意识,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器具,定期更换超期金属波纹管,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发现燃气泄漏、管道破损等隐患时,第一时间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修,做到依法维权与安全用气两不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用燃气连接着千家万户的烟火气,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在公用事业领域亮剑反垄断,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式治理,而是长期坚持的常态化监管。随着《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全面实施,燃气市场的竞争秩序将更加规范,燃气价格将更加平稳,服务质量将不断提升,安全防线将持续筑牢,真正实现“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普惠民生”的目标。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民生的获得感在于落实。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行业自律的不断增强、群众监督的全面参与,民用燃气行业将彻底告别乱象,回归公共服务的初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用上放心气、便宜气、舒心气,让民生保障的底线更坚实、更温暖。
你在燃气报装、缴费、安检过程中遇到过不合理收费或强制消费吗?新规落地后你感受到了哪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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