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中学有位姓林的女老师,在两个只有三个人的微信群里说了一件事,她提到学校另一位李姓女老师在卖淫,还专门私聊了同事钱某,把这话又说了一遍,这事本来只在很小范围里传,但很快有人截图转发,李老师的照片也被发进群里,消息就越来越多人知道,后来林老师自己去公安局投案,承认自己说了这些话。
经过天台县公安局调查聊天记录,认定林老师存在诽谤行为,且情节较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两日,林老师不服该处罚决定,于2023年9月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未支持其诉求,她随后提出上诉,台州中院在2024年2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二审,但未当庭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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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主要争论两个问题,第一点是三个人的群算不算公然散布,她说这只是熟人闲聊,没想让别人知道,更没打算公开造谣,可警方和一审法院认为关键不在于群的大小,而在于她有没有意识到消息可能被转发出去,聊天记录显示她反复跟人确认细节,还问事情是不是真的,明显不是随口一说,后来钱某和孙某确实又往外传了,李老师的照片也进了群,她这一步成了谣言扩散的关键跳板。
她提出疑问,为什么只处罚她,而不追究最早散布消息的人,她说在自己转发之前,就有老师在办公室里当面说过类似内容,警方也了解这个情况,但没有人受到处理,对于这一点,警方没有直接回应,律师解释说,在法律上,编造谣言的人和传播谣言的人责任是相当的,并没有规定必须先处理源头,口头传播的情况很难取证,比如没有录音、证人记不清楚,执法部门只能选择证据确凿的案件办理,微信上的信息会留下记录,一查就清楚,所以通常会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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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最后有四个人被罚了,林女士被关了两天,最早在群里发语音的孙某也被关两天,钱某因为怀孕,四天的拘留没有执行,还有个在更大群里转发的人,晚三天才被罚,但最开始在办公室说这话的那个人,一点处罚都没有,普通人看了可能会想,线上说的话留下痕迹就查得严,线下随口一说就没事,这背后其实反映了一个问题,基层执法对于私聊和公开的判断,还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地方觉得三个人在微信聊天就是私人空间,有的地方认为只要可能传出去,就算公共影响。
最近几年,这种案子不只这一起,广东和江苏都有教师因为私下聊天被处罚的情况,人们开始讨论微信群算不算公共场合,两个人私下里吐槽会不会因为一条消息就被认定为违法,这次二审如果能明确小群传播的法律边界,可能会为以后类似情况定下基调,不过现在判决还没下来,谁也不知道最终结果如何。
林老师原本没有害人的心思,只是听到一点风声就随口说了出去,但消息一传开,她也没法控制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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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那边名誉确实受损了,照片被到处传播,工作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
法律应该处理谣言的问题,但如何区分人们聊天时说错话和故意造谣中伤别人,确实需要一个更明确的说法。
说到底,每个人都在聊天群里议论过别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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