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本信息转自:平安远安
原标题:
鸣凤城区及旧县镇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鸣凤城区及旧县镇部分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各位居民:
根据《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远安县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的通知》规定(远政发〔2026〕2号),我县鸣凤城区及旧县镇部分区域被划定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域,其他六个乡镇集镇划定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抓好“禁限放”工作,现告知如下:
一、禁放区域:
1.鸣凤镇:鸣凤镇除花园村外的全部区域。
2.旧县镇:安鹿村,红岩村一组、二组,洪家村一组、二组,董家村荷当公路以东区域。
二、限放区域(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1.旧县集镇:南至旧县桥头、北至七里村交警固定测速卡扣,育才路至泽辉学校,街道两侧200米范围内。
2.花林寺镇:石头店集镇南至绿化达标纪念碑、北至红绿灯路口,街道东侧100米、西侧300米范围内;花林寺集镇南至高速入口,北至关口垭,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3.洋坪集镇:东至陈家湾村与郑家冲村交汇处,南从二桥头沿沮河至任家岗和洋坪村交界处,西至二桥桥头,北至227县道和上夜红山村道交汇处围合区域。
4.嫘祖集镇:垭丝路、临城街、嫘祖文化广场围合区域及主街道两侧各100米范围内。
5.茅坪场集镇:南至“高脚寺”、北至卫生院,街道东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
6.河口乡集镇:东至集镇小广场三叉路口、南顺刘家河而下,西自沿河路8号至美丽餐馆,北至云台路终端桥头、高河方向至原水管站宿舍后三叉路口围合区域。
三、禁放时间:
全年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规燃放的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远安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0日
排版/审核:远安坤哥
本文完
郑重声明
您好!为了保障本号不因冗余文章遭人恶意利用,我们将定期清除历史发文,如果您担心错过了重要的文章,那请您每天记得打开“临沮论坛”看一遍最新文章,我们全年无休每天都会发文;如果您觉得有的文章很重要,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论坛后收藏原文,以防我们清除历史文章后,找不到内容了。
注:
特别提醒: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与本微无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