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2月11日,上实城市开发依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与一家银行订立两份贷款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上实城开获得总额人民币9亿元的36个月定期贷款融通,资金将用于偿还现有银行借款。
公告显示,融资存续期内上实集团需维持对公司不少于51%的持股及实际控制权,当前上实集团实益拥有公司约70.44%的权益。
上实城市开发董事会认为,此次融资可维持公司较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债务架构。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