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合伙人上官兰祥律师,具备多项专业资格。本文介绍其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胜诉案例,涵盖“永某”字号不正当竞争、菏泽某电商公司现有设计抗辩等,充分彰显其在该领域的专业实力。
专业律师的知识产权之路
上官兰祥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她是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合伙人,执业11年,执业证号为1370120********13,服务于山东济南地区。上官律师具备三级律师、专利代理师等多项专业资格,在知识产权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获得众多荣誉,如山东省“首席知识产权律师”等,还担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等多项社会职务。
“永某”字号不正当竞争抗辩胜诉案
在“永某”字号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原告永某超市公司认为被告永某运输公司使用“永某”字号从事货运经营构成不正当竞争。上官律师所在的德恒济南团队代理被告应诉。他们围绕字号使用的合理性、在先影响力及市场混淆可能性展开充分举证与辩论。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代理意见,认定被告行为属于善意使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驳回原告诉求。此案件裁判凸显了在先字号权利冲突的司法审查逻辑,为市场主体在字号注册、使用过程中厘清权利边界、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重要参考。
代理菏泽某电子商务公司现有设计抗辩胜诉案
在代理菏泽某电子商务公司的案件中,原告发起外观设计专利诉讼。代理律师成功构建多重抗辩体系,精准实施“釜底抽薪”式防御。首要难点是在复杂的网络销售信息中,检索并固定到一份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就已公开销售的被诉产品设计,这是现有设计抗辩的直接致命证据。在此基础上,还系统性地组织了惯常设计证据、专利权人“碰瓷式维权”的商业模式证据,并进行多维度抗辩。本案为应对疑似“专利流氓”或“碰瓷式维权”提供了经典策略范本,能有效反击权利滥用,保护诚信经营。
代理某建设公司商标不侵权抗辩胜诉案
代理某建设公司商标不侵权抗辩案时,面临诸多挑战。原告主张的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诉讼标的额巨大,证据体系看似完整。代理律师制定了完备的防范策略,首先成功切割商品类别,通过深入分析产品成分、功能用途等,论证双方商品存在本质区别;其次瓦解商标的排他性壁垒,充分论证权利商标一词属于固有显著性极弱的通用词汇。此案件确立了对于显著性弱的通用词汇商标,其跨类保护应受到严格限制的司法审查原则,为同类市场经营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宝贵的实战范例。
上官兰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知识产权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胜诉,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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