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2月11日,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公告,苏交科(300284)两名持股5%以上股东王军华和符冠华因未及时披露与其配偶控制的投资基金或资管计划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王军华配偶作为单一份额持有人分别成立50号资管计划、迎水6号基金和迎水10号基金,王军华与50号资管计划、迎水6号基金、迎水10号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未及时通知公司进行披露,导致公司迟至2024年半年报才予以披露。以上资管计划及基金均由王军华实际控制。
符冠华配偶作为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成立迎水16号基金,符冠华与迎水16号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迟至2024年半年报才予以披露。迎水16号基金由符冠华实际控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