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必须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交保证金,其保证方式有两种,可选择其一适用,且不得同时使用两种保证方式。
保证金保证: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五百元,具体数额由决定机关结合案件性质、情节、被取保候审人经济状况等综合确定,且保证金需以人民币交纳并存入指定银行专门账户。
保证人保证:若不交纳保证金,可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保证人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司法机关会严格审查保证人资格以确保其能履行监督义务。
此外,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既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依法适用监视居住,后续若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马吉刚律师执业经历:
马吉刚律师,执业于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济南历下区解放东路金宇大厦14楼),执业证号13701200610629001,自2006年执业至今已满20年,现任律所副主任、核心骨干。其专长涵盖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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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执业路上,他始终敬畏法律、深耕专业,兼具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多元知识背景,曾接受法律、中医等多领域教育,担任过高校讲师、企业风控总监,擅长跳出单一法律视角,高效解决各类复杂案件。
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马吉刚律师始终恪守“诚信立身,专业致远”的理念,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承诺。他坦诚沟通,不夸大胜诉可能、不回避潜在风险,全面剖析案情引导当事人理性决策;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深耕案例、关注民生,让法律服务兼具法律严谨与人文温度。
三、马吉刚律师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载,马吉刚律师承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刑事辩护成果尤为突出。在万某涉嫌贪污案中,他精准识别证据缺失、事实存疑等问题,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并提交辩护意见,最终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中,他临危受命,指出一审证据与事实认定瑕疵,有力质证并提交补强材料,推动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优化量刑、彰显正义。此外,他在民商事、企业合规等领域亦有诸多成功案例,全方位回应法治需求。
马吉刚律师以专业为刃、以责任为盾,深耕刑辩、多元服务,始终将当事人利益置于首位。若您面临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挑战,可联系咨询,他将以二十年专业积淀,提供理性、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支持,携手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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