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女子陈梅近日站出来指控自己30年前的初中老师,说当年自己才读初二,就被老师强奸,甚至还生下了一个孩子,最后孩子被老师拐走送人了。
听着是不是有点像天方夜谭?那个被指控的老师也是这么说的,他说这一切都是女人的“胡乱臆想”,是疯话。
但这事儿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了。
就在前两天,襄阳警方给出了《刑事复核决定书》。这份沉甸甸的文件里,虽然驳回了立案请求,但却藏着一句让人头皮发麻的实锤: “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高强(化名)与陈梅(化名)发生过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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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份迟到30年的“实锤”:性关系确实存在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也很惨烈。襄阳女子陈梅,最近在社交平台上疯了一样地发帖。她要找人,找那个她口中“30年前被老师抱走”的亲生骨肉。
她的指控对象,是她初中时的生物老师,高强。
面对陈梅的步步紧逼,高强之前的态度可是相当强硬。他一口咬定,自己虽然和陈梅谈过恋爱,但那是在陈梅毕业好几年之后的事儿,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至于什么强奸、生子、拐卖,统统都是陈梅脑子不清醒编出来的。
按照高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前女友求复合不成,因爱生恨”或者是“精神有问题”的狗血故事。
可是,警方的调查结果,结结实实地打了这一说法的脸——至少打了一半。
2026年2月4日,襄阳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复核决定书》里写得清清楚楚: 经审理查明,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高强与陈梅发生了性关系。
注意,这里警方用的是“发生过性关系”,这是一个客观事实的认定。
虽然高强一直坚持说是在1998年(那时候陈梅已经成年)才发生的,但陈梅坚持说是在1995年(那时候她才上初二,未满16岁)。
陈梅透露了一个细节,她说襄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民警在口头沟通时提到,查实了1995年就有性关系。虽然这个具体的年份没有写进最终的纸质通报里,但这背后的意味,稍微懂点法的人都能品出来。
如果是1995年,那性质可就全变了。那时候陈梅是学生,是未成年,而高强是老师。不管是不是“自愿”,在那个年代,在师生这种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下,这都是一道洗不白的污点。
02
女方的血泪控诉:那年正月初七的噩梦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1995年。
那一年,陈梅还是枣阳市某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花季少女,懵懂无知。
据陈梅自己描述,噩梦开始于某天她去高强的宿舍谈事。就在那个原本应该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她被自己的生物老师性侵了。
随之而来的,是更可怕的后果——怀孕。
大家试想一下,一个90年代农村的初中女生,未婚先孕,那是多大的天塌下来的事儿?
陈梅说,她当时吓坏了。高强带她去医院做过人流,但被医院拒绝了(可能是因为月份大了,也可能是身体原因,具体没细说)。
没办法,只能生。
按照陈梅的记忆,那是1996年的正月初七。过年的喜庆氛围还没散去,她在高强的家里,迎来了分娩的阵痛。
这中间有个细节特别真实,真实得让人心里发堵。陈梅说,本来叫了个接生婆,但接生婆一看这情况,是个未成年的学生,吓得不敢接,最后没办法才送到了当地卫生院。
孩子生下来了,是个男婴。
陈梅对这个孩子的记忆,刻骨铭心。她说,孩子生下来就有残疾—— 右边耳朵的耳廓缺失,只剩下一个耳垂。
这种生理特征的描述,太具体了。如果纯粹是臆想,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凭空捏造出“右耳廓缺失”这么冷门且具体的细节。这也成了陈梅坚信孩子活着的精神支柱。
但这个孩子,陈梅只看了两天。
陈梅说,高强当时跟她说:“你还是学生,还要上学,这孩子不能留。”
于是,高强把孩子抱走了。理由是送到小姨家里养一段时间。可是两天后,当陈梅再问起孩子时,高强冷冰冰地告诉她: 孩子死了,扔了。
那时候的陈梅,才十几岁啊。她懂什么?她只知道害怕,只知道要听老师的话,只知道要回去上学。
于是,她默默忍下了这一切,回学校读完了初三下学期,然后像无数那个年代的农村女孩一样,辍学、外出打工,淹没在茫茫人海中。
03
男方的全盘否认:一场跨越世纪的“恋爱”?
再来看看高强这边的说法。
对于陈梅指控的“强奸”和“生子”,高强用了四个字来形容—— 胡乱臆想 。
高强现在的身份,估计也是个受人尊敬的长辈了。面对这种指控,他显然是愤怒且无奈的。
他承认,自己确实教过陈梅。那是1995年,他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教生物。但他强调,那时候生物是副科,他一个人带8个班,对陈梅根本没啥印象,更别提什么性侵了。
高强给出的版本是这样的: 1996年陈梅毕业后去打工,期间主动给他写信。 1997年陈梅回来,两人才确立了恋爱关系。 那时候高强快30岁了,家里催婚催得紧。两人谈了一年多,甚至发生了关系(这是他承认的部分)。但是,因为陈梅家里不同意,这段感情在1998年画上了句号。
在高强的故事里,这就是一段遗憾的、无疾而终的师生恋(或者说前师生恋)。没有强奸,没有怀孕,更没有那个“右耳缺损”的男婴。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高强还指出陈梅为了“找证据”不择手段。
陈梅为了证实孩子存在,曾去找过高强的小姨。在一段录音里,小姨似乎松口说过:“高强与一个学生生了个娃,我不知道送到哪了……”
这本来是陈梅手里的“王炸”。但高强解释说,那是陈梅“套路”了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他说是陈梅一直在诱导性提问,把老太太绕进去了。而且警方也调查过老太太,并没有采信这段录音作为犯罪证据。
04
法律的无奈:追诉期已过,真相在风中飘
这案子最让人揪心的地方,不在于双方各执一词,而在于法律层面的“无解”。
襄阳警方的通报里,除了确认“发生过性关系”外,剩下的全是“不能证实”。
不能证实强奸: 事情过去30年了。当年的宿舍还在吗?当年的证人还能记清吗?强奸罪的认定,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和“使用暴力胁迫”。时隔30年,想要找到高强当年施暴的证据,比登天还难。没有证据,法律就不能定罪。
不能证实产子: 这是最诡异的地方。陈梅说她在卫生院生的孩子。但是,她去卫生院查了,因为年代太久远,当年的出生登记信息查不到了。 没有出生证明,没有住院记录,甚至连当年的接生医生可能都找不到了。那个“右耳缺损”的孩子,在法律层面上,就像个幽灵,不存在。
不能证实拐卖: 既然证明不了孩子存在,自然也就证明不了高强拐卖了孩子。
更绝望的是那句——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
根据我国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20年。从1995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
也就是说,即便陈梅说的是真的,即便当年真的构成了强奸,从法律程序上讲,也很难再追究高强的刑事责任了。
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时间,不仅能冲淡记忆,也能掩盖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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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谁在撒谎?
现在,局面陷入了僵局。
陈梅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她说:“我不想被人们认为是诬告。我总觉得孩子还活着。” 高强觉得自己比黄连还苦。他说:“那是天方夜谭,她这是诽谤,把我的名声全毁了。”
两人都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起诉 。 陈梅起诉高强,要真相。 高强起诉陈梅,要名誉。
更有意思的是,两人都做了一个决定: 采集血样,录入全国寻亲DNA库。
这可以说是最后的“赌局”了。
如果陈梅是在臆想,那么DNA库里永远不会比对成功,她将在无尽的等待中度过余生,背负着疯子的骂名。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 在茫茫人海中,真的有一个30岁左右、右耳廓缺失的男子,他的DNA和高强、陈梅匹配上了。 那么,高强所有的辩解,瞬间就会崩塌。那就不再是“恋爱纠纷”,而是涉嫌重婚、遗弃甚至拐卖的重罪。虽然强奸罪过了追诉期,但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期可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计算的,如果孩子一直没找回,这事儿还没完!
06
结语:无论真相如何,都是一场悲剧
这起案子,看得人心里沉甸甸的。
我们作为旁观者,现在无法上帝视角地去判断谁真谁假。
但这事儿暴露出的几个社会切面,让人细思极恐:
第一, 90年代乡村熟人社会的隐痛。 一个初中女生怀孕,居然能瞒过家人、同学,直到生孩子?那是一个多么闭塞、多么缺乏性教育、多么忽视少女成长的环境啊。陈梅说“肚子不显怀,外人看不出来”,这背后是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提心吊胆和束胸勒腹?
第二, 师生权力的不对等。 不管是1995年还是1998年,高强作为老师,和自己的学生发生关系,这本身就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如果真的是1995年,那更是利用职权之便的掠夺。
现在,陈梅还在网上发帖,寻找那个1996年出生、右耳缺损的男孩。 她说:“2025年,我总觉得孩子还活着,就打电话诈他(高强)。他先是不置可否,后来才变了脸。”
就是这个“不置可否”的瞬间,支撑着陈梅走到了今天。
对于陈梅来说,她争的也许不再是把高强送进监狱(毕竟追诉期过了),她争的是一个“确有其事”的公道,是想知道那个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到底还在不在人间。
而对于高强来说,如果他是清白的,这无异于一场晚年的名誉浩劫。
真相究竟是什么?
也许藏在那份消失的卫生院档案里,也许藏在那个高强小姨模糊的记忆里,又或许,正藏在DNA数据库的某一次即将到来的“匹配成功”里。
这瓜,苦涩得让人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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