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尧 陈 然
2月9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家公司违反香港国安法等案件作出量刑裁决。黎智英因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被判监禁20年。苹果日报3家公司各被判罚款3004500港元。
香港社会高度关注黎智英案判决,各界人士普遍认为,黎智英罪行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深远,法庭依法对其作出重判,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严正回应,彰显法治权威,伸张社会正义,是大快人心之举。
黎智英案自正式开审以来,法庭审理认真严谨,严格按程序充分保障被告权利,最终作出裁决,彰显法治。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在黎智英案及其他所有国安案件中,律政司一直尽心竭力依法履行宪制责任,做好检控工作,以确保所有国安法律都能全面准确落实和执行,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令违反相关法律的人士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香港律师会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主权国家的核心责任,也是支撑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及法治有效运作的根本支柱。香港律师会呼吁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及细阅裁决和判刑理由书,并重申对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以及法官的诚信与专业,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156日聆讯、逾2200项证物、长达855页的裁决理由书……法庭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完成审讯,以铁证彻底击破所谓“政治审判”“新闻自由受损”等抹黑说辞,向社会清晰表明,国安红线不容触碰。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会见传媒时表示,法庭裁定黎智英所犯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属“罪行重大”,法庭的定罪判决和判刑彰显法律正义,维护香港核心价值。法律绝不容许任何公然伤害自己国家、同胞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此案判决不仅是对个人罪责的裁断,更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义的坚定捍卫。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文化协进智库高级副总裁韩成科撰文认为,法庭的判决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绝无任何所谓政治考虑,更与新闻自由无关。新闻自由的核心在于保障媒体依法进行真实、客观的报道与监督,而非为假新闻、假资讯、煽动等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
时事评论员、香港特区政府前新闻统筹专员冯炜光直言,黎智英被判入狱20年,“是大快人心之举”。其作为“修例风波”的金主和精神领袖,祸害香港罄竹难书,获重判完全是咎由自取。
黎智英被依法重判,是公义的回响,也是对香港市民根本福祉的有力守护。当日开庭前,赶来旁听的公众队伍绕过街角,排起长龙。裁决公布后,不少守在法院大楼外的市民欢欣鼓舞,认为本案重判回应了社会对法治和公义的期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终有到来的一天!”
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香港市民李伯认为,裁决和判刑理由书内容详尽,事实清楚,有助公众全面了解案件。希望年轻一代清楚明白,任何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然付出沉重代价。
《大公报》发表社评指出,这场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正义审判,不仅有力惩治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更彰显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是香港践行法治、守护国安的重要标志,进一步为香港由治及兴的进程筑牢了法治根基。
法槌落定,公义昭然。黎智英案依法审结并重判,既是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有力惩治,更是对香港法治底线的庄严宣示。在法治护航下,一个安定有序、由治及兴的香港正稳步向前。
《 人民日报 》( 2026年02月11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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