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林宜采 编 深海
2月10日,天晟新材股价报收于6.95元/股,最新市值22.66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2月6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晟新材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7日收盘时持有天晟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月19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海宙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吴海宙本次冻结股份数量2542.3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起始日是2026年1月15日,到期日是2029年1月14日,冻结申请人是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天晟新材称,截至本公告日,吴海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
除本次司法冻结,吴海宙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吴海宙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吴海宙正在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解除冻结的股份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晟新材参与招投标项目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3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