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山公安
通 告
山东正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切实保障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山东正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仅限兰山区域)参与投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及已登记未提供相关书证材料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合同、转账凭证(含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需银行打印)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取款的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30日之前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提交材料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请所有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0539-7305767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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