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不是喊话,是直接上法条。2026年2月6号起,央行、公安部、网信办等八个部门联合发了个通知,白纸黑字,一条一条列得比小区物业新规还细。里面没提“炒币亏了谁负责”,只说:你干的这事,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虚拟货币还是那个老定义——不是央行发的,没国家背书,也不能当钱花。这回连“RWA代币化”都单列一节,意思很直白:别说把收电费、租商铺的钱拆成代币卖,就算真有资产,没经上海清算所或者中证登点头,一律算非法发行证券。
最硬的一条是冲着稳定币去的。以前管的是“比特币换人民币”,现在管到“用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通知里写得清楚:境外机构想发锚定人民币的币?不行。境内人帮着推广?也不行。理由就一条——发人民币,只能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事。
银行、支付平台、APP商店全被划进责任圈。银行不能开账户,支付宝微信不能走账,手机应用商店不能上架相关软件。连注册公司都不让起名带“虚拟货币”“数字资产”字眼。河南前年那个8.8万人卷进的案子,通报里没点名,但条款里每一条都在对准这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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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也没逃过去。以前关矿场,现在连矿机销售都禁了。不是怕耗电,是怕算力变成绕开监管的基础设施。通知里专门写了“技术中立、活动有界”,意思是技术本身不犯法,但你用它干金融的事,就得按金融的规矩来。
这次和2013年、2021年的文件一脉相承,不是拍脑袋的新招,是把之前散落在不同法规里的口子,用一次联合发文全焊死了。法院判案、公安立案、工商吊销,全都按这个来执行,不是光发个提醒。
有人问:那区块链呢?文件里没提“禁止区块链”,但划了一条线——只要涉及发行、交易、支付、融资,就必须在持牌金融基础设施里做。没牌照?那就是非法。
通知原文总共七章二十三条,最短的一条只有九个字:“禁止为虚拟货币提供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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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跟K线图没关系,跟谁赚了谁赔了也没关系。它说的是:哪块地归谁管,哪扇门由谁锁,哪笔账得怎么算。
监管不是突然变严了,是终于把该写的全写进去了。
比特币跌了,人民币稳了,监管突然加了一道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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