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父亲因3岁半儿子高烧40度、意识模糊,在打不到车、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冒险醉驾送医,结果被查获并判刑。法院强调“法律不容情”,但无数网友为父亲叫屈:紧急时刻,普通人该怎么办?本文梳理案件细节,解析法律为何“不留情面”,并探讨情急之下我们该如何正确自救。
一、事件回顾:孩子高烧抽搐,父亲“酒驾+无证”冒险上路
2025年4月13日下午,攀枝花一名3岁半男孩小宝因肺炎再次高烧,体温直逼40℃,嘴唇发紫、意识模糊。家在偏远乡镇,一时叫不到车,亲友也帮不上忙。父亲李某中午喝过一两白酒,也没有驾驶证,情急之下,他开上弟弟停在门口的车就往城区医院冲。
才开十几公里,就被交警拦下。
呼气检测酒精浓度高达167mg/100ml,血检结果更达到172.9mg/100ml,属严重醉驾。李某在法庭上哽咽:“我当时怕孩子撑不住……脑子里只有孩子。”
但法律没有让步。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罚金3000元,且因其2012年曾因醉驾被判刑(属于有前科),本次不适用缓刑。
判决书写道:“父爱可悯,但法律不容情。醉驾危及公共安全,不能以‘紧急’为由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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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为什么“不留情面”?——醉驾不是“救娃”,是危害公共安全
许多网友疑问:这不算“紧急避险”吗?为什么救自己孩子反而犯法?
1. 法律上的“紧急避险”有严格条件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且不得已采取的行为,同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而本案中,李某除了醉驾,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法院认为,当时他并非完全没有其他选择(例如拨打120、求助警方或邻居),直接醉驾上路,已超出避险的必要限度。
2. 醉驾的危害对象是“不特定的公众”
法律对醉驾“零容忍”,根本原因在于它威胁的是路上所有行人、车辆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多个家庭悲剧。法官在判决中强调:“不能因个人家庭的紧急,就将社会公共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3. 法律意识不能因“急”而失守
李某曾在2012年因醉驾被判刑,本应更清楚酒驾的危害。这次再犯,说明其法律意识依然淡薄。法律之所以严格,也是为警示所有人:无论什么理由,醉驾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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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情急之下,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孩子高烧抽搐,任何家长都可能慌神。但正因为紧急,才更需要保持理性:
· 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护车上有急救设备,途中可进行初步救治,比家属自驾更安全、更专业。
· 求助警方110:在偏远或打不到车的情况下,警察有义务协助送医。
· 向社区、邻居求助:很多时候,身边人能提供车辆或帮忙驾驶。
记住:违法的方式,永远不是真正的出路。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你爱孩子,但别人家的孩子也有父母。你的绝望,不能成为威胁他人安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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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父爱不应以违法为代价,社会应完善紧急救助网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是因为它戳中了一个普遍困境:当法律与人情冲突,我们该如何选择?
法律是冰冷的,但它守护的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安全。父亲的爱值得同情,但法官的判决也在传递一个明确信号:任何人的紧急,都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或许比争论“该不该判”更重要的,是思考:我们的社会急救网络是否足够畅通?偏远地区能否实现120快速响应?社区互助机制是否健全?
如果你是这位父亲,在当时的情况下会怎么做?
如果你是法官,又会如何判决?
欢迎在评论区理性讨论。
本文依据来源:
·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紧急避险的规定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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