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混凝土行业迎来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一般纳税人以水泥为原料自产商品混凝土的3%简易计税政策正式终止,企业须统一按13%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可依法抵扣。这一政策的落地,标志着混凝土行业延续近17年的简易计税模式正式划上句号,行业迎来全新的税务合规与成本管控挑战。
![]()
混凝土行业计税政策巨变:3%简易计税废止,13%一般计税正式落地!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该公告将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纳入税收优惠范畴,并采用正列举方式明确了保留的优惠项目。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文件规定的国内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停止执行,而商品混凝土简易计税项目未被列入保留名单,这也意味着,执行多年的相关简易计税政策被正式废止。
回溯过往,混凝土行业的3%简易计税政策始于2009年。根据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的商品混凝土,可自主选择按照3%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选择后36个月不得变更),但选择该方式后,企业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一政策在过去十余年里,为利润空间有限的混凝土企业减轻了税务核算压力,成为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
与原政策的“可选择”不同,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的新政策呈现“刚性约束”——所有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均需按13%的增值税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无任何选择余地,且此次政策调整未设置任何过渡期,直接切换的模式给行业企业带来了迫切的应对压力。
从3%征收率到13%税率,看似10个百分点的差距,对利润本就微薄的混凝土行业而言,无疑是巨大的经营考验。业内人士分析,混凝土行业普遍毛利率偏低,部分老企业由于长期依赖简易计税模式,进项发票管理不够规范,缺乏足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此次政策调整后,这类企业的税负将出现明显上升,甚至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与此同时,作为建材行业的核心品类,混凝土计税方式的调整还将进一步传导至建筑、房地产等下游行业,间接影响下游行业的成本核算与定价策略,引发全产业链的连锁反应。
政策调整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暗藏多重税务与经营风险。其一,进项不足将直接推高企业实际税负,尤其是砂石、水泥等核心原材料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大幅增加企业税务成本;其二,合同条款未及时调整易引发履约争议,下游企业因可抵扣进项增加,可能会与混凝土企业重新协商定价与结算条款,若处理不当将影响合作关系;其三,税务合规风险凸显,若企业在政策切换后误开3%征收率发票、进项税额归集错误,或过渡期项目核算不清,均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规,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调整也将倒逼行业规范化发展,推动混凝土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完善票据管理,实现进项、销项票据的合规化、规范化流转。
面对政策巨变,混凝土企业如何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守住经营底线、降低税务成本?业内人士结合政策要求与行业实际,为企业梳理了三大紧急应对举措,助力企业平稳度过政策切换期。
第一步,守住发票与合同合规底线,刻不容缓。发票管理方面,2026年1月1日之后,企业凡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全部冲红处理,并重新按13%税率开具正确发票,企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需明确税务核查将持续趋严,拖延处理只会加剧合规风险。合同管理方面,企业需立即全面梳理所有已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主动与客户沟通协商,将价格条款、涉税条款明确修订为“增值税税率13%”,妥善处置因税率变动引发的价格纠纷;新签订合同则需直接采用新税率条款,从源头避免后续扯皮。
第二步,筑牢进项管理“生命线”,重中之重。进项税额抵扣是一般计税模式下降低税负的核心,企业需立即行动:一是向所有核心供应商下发正式通知,包括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供应商,以及运输、设备维修等服务商,明确要求其自2026年起,必须开具13%或对应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律不予接受,杜绝因无法抵扣导致的税务成本增加;二是重新筛选供应商,将“能否开具合规专用发票”作为首要筛选标准,即便部分供应商报价偏低,但若长期无法提供合规专票,需果断替换,避免因小失大;三是全面梳理进项来源,除核心原材料外,机械设备购置、厂房租赁、水电费、咨询设计服务,甚至员工出差的住宿费等,只要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依法抵扣,企业需加强内部宣导,要求采购部、设备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无专票,不报销”的原则,最大化挖掘可抵扣进项潜力。据了解,水泥作为混凝土生产的核心原料,占原材料成本的30%-40%,其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全额抵扣,将成为企业抵扣进项的重要支撑;此外,生产设备购置、环保设备投入、外包运输等产生的专用发票,也可按对应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企业需重点关注。
第三步,做好税负测算与核算调整,稳步推进。财务部门作为此次税改应对的核心,需快速调整工作重心:一是立即变更增值税核算方式,将混凝土销售相关的税务核算从“简易计税”切换为“一般计税”,规范账务处理流程,确保核算准确无误,避免因核算错误引发合规风险;二是加强进销项管控,建立进项发票认证、抵扣的时限监控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一张可抵扣进项发票都能及时、足额抵扣,不浪费任何抵扣机会;三是全面开展税负测算,以13%税率为基准,重新测算未来每个生产项目的税负成本,并将其纳入产品报价与成本控制体系,合理调整报价策略,避免因报价过低导致企业亏损。企业可参考规范的账务处理流程,完善生产成本核算,精准归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为税负测算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此次混凝土行业计税政策的重大调整,是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持续深化的体现,也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水泥人网在此提醒广大混凝土企业,需提高重视、快速响应,主动适应政策变化,通过规范内部管理、重构供应链体系、优化税务筹划,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将税务压力转化为行业升级的动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后续,水泥人网将持续关注政策执行动态,及时推送相关解读与应对技巧,为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讯支撑。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