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文中相关合同属性的解释:
太空行动协议:就是 NASA 和航天企业的 “灵活合作规矩”,不像死板的约定,更像你和文具店老板口头说好 “以后常来买,规矩咱们灵活商量”,不用定太细,方便调整。
联邦采购法规:FAR(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是美国联邦政府通用的采购规则,规范政府向企业的采购行为,核心是买卖关系,流程严格合规。
SAA是NASA专属的太空合作协议,不受FAR约束,核心是政企联合研发的伙伴关系,模式灵活、风险共担。
二者核心区别为:FAR是政府买东西的规矩,SAA是NASA合伙搞太空的通道。
固定价格合同:就是提前定死 “总钱数 + 要做的事”,不随便变,比如你和文具店约定 “一次性花 50 块买 10 本笔记本”,钱和数量都定死,后续不增减;报告里 NASA 和企业的一口价合作,就是定好总合作钱、总任务,不随便加价、不加任务。
IDIQ 框架:最核心的类比就是你和文具店的长期约定,提前说好 “接下来几年常来买,最多花 100 块(对应下文 140 亿美元上限),只买笔记本、钢笔(对应报告里的航天服务范围)”,但不确定每次买多少、什么时候买,后续需要了再单独说,按需下单;NASA 用这种方式,就是因为不知道国际空间站每次要补多少货、什么时候补,提前定好上限和范围,后续灵活安排,不浪费、也不缺口。
成本补偿合同:就是不提前定总钱数,花多少、NASA 补多少,比如你买文具,不确定要花多少,先买,最后按实际花的钱给老板,下文这种方式,主要是政府承担大部分花费,企业花多少报多少。
核心目标:验证私营企业近地轨道货运能力,为国际空间站补给奠定基础,采用“政府少量投资+企业自主研发+里程碑式付款”模式,依托太空行动协议(SAA, Space Act Agreements)框架推进。
关键合同与承包商:
1、SpaceX:2006年获得初始2.78亿美元合同(后调整为3.96亿美元),研发猎鹰9号火箭与龙飞船,2012年完成全球首次私营企业飞船与国际空间站对接,里程碑完成率100%,顺利完成合同要求。
2、Rocketplane Kistler:2006年获得2.07亿美元合同(后调整为0.321亿美元),研发K-1可重复使用运载器,因进度严重滞后,2007年合同被NASA终止。
3、Orbital Sciences:2008年替代Rocketplane Kistler,获得1.7亿美元合同(后调整为2.88亿美元),研发安塔瑞斯火箭与天鹅座飞船,2013年完成首次国际空间站对接,里程碑完成率约85%。
二、商业补给服务(CRS)计划(2008-至今)
核心目标:实现国际空间站常态化货运补给,在COTS计划基础上,采用联邦采购法规(FAR)框架下的固定价格合同,分两阶段推进,配套补充货运合同保障冗余。
关键合同与承包商:
1、 CRS-1阶段(2008-2020):2008年12月,SpaceX获16亿美元合同,执行12次货运任务(后追加3次,累计15次);Orbital Sciences获19亿美元合同,执行8次货运任务,2014年因火箭爆炸调整后续发射计划。
2、CRS-2阶段(2016-2026):2016年采用IDIQ(不定数量不定交付)框架,授予SpaceX、Northrop Grumman(原Orbital Sciences被收购)、Sierra Nevada三家企业合同,最大潜在金额140亿美元;2022年追加12次任务,SpaceX与Northrop Grumman各获6次。
3、补充货运合同:2024年,NASA授予Northrop Grumman 4.765亿美元合同,负责2024-2026年国际空间站货运补给任务。
三、商业载人计划(CCP)(2010-2026)
核心目标:替代俄罗斯联盟号飞船,实现美国载人航天自主化,分四阶段推进,风险分担比例随阶段升级向企业转移,最终实现常态化载人往返国际空间站。
关键合同与承包商:
1、CCDev1阶段(2010年):总投资近5000万美元,SpaceX获0.75亿美元、Sierra Nevada获0.8亿美元、ULA获0.067亿美元,开展概念验证与技术研发。
2、CCDev2阶段(2011年):总投资近2.7亿美元,Boeing获0.46亿美元、SpaceX获0.44亿美元、Sierra Nevada获2.125亿美元,推进系统初步设计与风险降低测试。
3、CCiCap阶段(2012-2014年):总投资超11.67亿美元,Boeing获4.6亿美元、SpaceX获4.4亿美元、Sierra Nevada获2.125亿美元,完成全系统研发与轨道验证。
4、CCtCap阶段(2014-2026年):2014年授予固定价格合同,总金额68亿美元,其中Boeing最高可获42亿美元、SpaceX最高可获26亿美元;因Boeing Starliner飞船故障,2025年11月合同调整,任务量削减,金额下调至37.32亿美元;SpaceX提前1年完成认证,成为NASA唯一可用载人运输服务商。
四、阿尔忒弥斯计划(2019-至今)
核心目标:实现人类重返月球、建立月球基地,为火星探测奠定基础,采用“传统成本补偿合同+商业服务采购”混合模式,覆盖火箭、飞船、着陆器等全链条系统。
关键合同与承包商:
1、核心系统合同:Boeing获约34.8亿美元,研发SLS核心级与EUS上面级;Aerojet Rocketdyne获约3.5亿美元,制造RS-25发动机;Lockheed Martin获约20亿美元,研发猎户座飞船;SpaceX获初始2.9亿美元(后追加1.15亿美元),研发星舰HLS着陆器;Maxar获3.75亿美元(超支0.785亿美元),研发Gateway PPE舱段。
2、月球与空间站相关合同:Blue Origin、Intuitive Machines等参与CLPS商业月球有效载荷服务,总合同额26亿美元;Nanoracks获2.175亿美元、Blue Origin获1.3亿美元、Northrop Grumman获1.256亿美元,参与商用空间站研发。
3、地面系统合同:Bechtel获ML2移动发射车合同,从3.83亿美元追加至27亿美元;KBR获2.5亿美元太空支持合同;Jacobs获3.5亿美元地面系统支持合同。
五、其他补充商业合同
1、发射服务:SpaceX获NEO Surveyor卫星发射合同(1亿美元)、DART任务发射合同;ULA获科学卫星发射合同,累计超5亿美元。
2、技术开发:通过SBIR/STTR计划扶持超100家小企业,2025年授予MacLean Engineering 1.5亿美元模拟与先进软件服务合同。
3、数据采购:2023-2026年,采购商业卫星遥感数据,累计合同额超4.76亿美元。
六、供应链分析
NASA商业航天合同的顺利推进,依赖于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供应链网络,核心围绕“主承包商-分承包商-配套小企业”的三级结构展开,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传导特性,具体分析如下:
6.1 供应链层级与核心分工
1、主承包商:承担核心系统研发与整体集成任务,是供应链的核心主导者,主要包括SpaceX、Boeing、Lockheed Martin、Northrop Grumman等企业,占据合同总额的60%-70%,负责统筹分承包商资源、把控项目进度与质量。
2、核心分承包商:聚焦高价值子系统研发,是供应链的关键支撑,主要为传统航天企业与技术领先的新兴企业,例如Aerojet Rocketdyne(RS-25发动机)、Collins Aerospace(生命支持系统)、Maxar(Gateway舱段)、Rocket Lab(卫星组件)等,承担主承包商30%-40%的分承包任务。
3、配套小企业:提供专业化零部件、软件服务等配套支持,通过SBIR/STTR计划参与供应链,NASA小商业分承包额从2018年的30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34.5亿美元,增长率15.1%,占整体分承包额的15%左右。
6.2 供应链特征
1、集中度较高:高价值子系统分承包商呈现集中化特征,11家核心分承包商支持至少两个Artemis关键项目,2015-2025年间获得NASA近150亿美元合同,占Artemis计划分承包总额的40%。
2、公私协同明显:传统航天企业(占高价值子系统供应的60%)与新兴商业企业(占25%)协同发展,传统企业依托技术积累提供核心部件,新兴企业凭借灵活模式降低成本、推动创新。
3、风险传导性强:分承包商的技术故障、进度滞后或成本超支,会直接传导至主承包商与NASA,例如Maxar Gateway PPE舱段超支0.785亿美元、Boeing Starliner软件故障,均导致对应项目进度延迟、成本增加。
七、横向对比
7.1 与美国国防部(DOD)对比
DOD以国家安全为首要目标,聚焦敏感军事卫星发射、国防航天装备研发等任务,核心是保障任务可靠性和保密性,例如2025年DOD授予SpaceX、ULA等企业135亿美元火箭发射合同,核心用途是将五角大楼最敏感、最复杂的卫星送入太空,服务国防需求;NASA则以太空科学探索(如月球、火星探测)和商业航天生态培育为核心,核心是通过合同推动技术创新、降低航天成本,服务于Artemis等深空探测计划,同时带动私营航天产业发展。
合同模式:DOD主要采用OTA(其他交易授权)和固定价格批量采购两种模式,其中OTA无需严格遵循联邦采购法规(FAR)的全部条款,适配国防任务“快速响应、灵活调整”的需求;NASA则以SAA(太空行动协议)和固定价格合同为主,SAA框架的核心是“政府少量引导+企业自主研发”,例如COTS计划采用的“里程碑付款”机制,企业需完成既定技术目标才能获得拨款。
风险分担机制:这是两者最核心的差异之一。DOD要求企业承担有限风险,多数情况下成本超支、进度延迟或技术故障的损失,主要由政府兜底,企业仅承担少量履约责任;NASA则与企业实行“风险共担”,例如SpaceX在COTS计划中需自筹部分研发资金,若出现任务失败(如2015年猎鹰9号火箭爆炸),仅能获得少量已完成里程碑的付款,大部分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这种机制倒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控制成本、降低风险。
7.2 与中国国家航天局(CNSA)对比
CNSA以国家重大航天工程为主导,市场化程度低于NASA,核心需求是国家航天任务落地与国际商业发射服务,承包商以国有航天企业为主(如中国航天科技、航天科工),采购模式以政府指令性合同为主;NASA以商业服务采购为核心,私营企业是主导力量,通过风险共担、里程碑激励激发市场活力。两者均在推进深空探测商业化,但CNSA处于“国家工程带动商业化”阶段,NASA已进入“商业化支撑工程”阶段。
八、 核心成效
1、模式创新成效显著:COTS计划开创的“风险共担+里程碑付款”模式,以约5.52亿美元政府投资撬动超20亿美元企业自主研发资金,验证了商业企业的航天能力,为全球商业航天合作提供了范本。
2、关键目标顺利落地:通过CRS、CCP计划,实现了国际空间站常态化货运与载人运输自主化,摆脱了对俄罗斯的依赖;阿尔忒弥斯计划稳步推进,为人类重返月球、探索火星奠定基础。
3、产业生态逐步完善:培育了SpaceX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商业航天企业,形成了“主承包商-分承包商-配套小企业”的完整供应链,推动航天成本大幅降低、技术快速迭代。
4、 合同体系不断优化:从COTS的SAA(太空行动协议)框架,到CRS的IDIQ(Indefinite Delivery, Indefinite Quantity(不定数量不定交付))框架,再到阿尔忒弥斯的混合合同模式,逐步形成了适配不同任务需求的合同体系,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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