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阳两名印度籍飞饼师傅被认定为“外籍专家”并获补助一事引发关注。网友和媒体纷纷质疑,当地对“外籍专家”的认定标准存在偏差,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存在随意性。这方面的讨论已较为充分,在此不做赘述。引起笔者注意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回应媒体时说的一句话。
据报道,两名飞饼师傅来自邵阳市下辖邵东市的两家餐饮公司。邵东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回应,确实发放了相关补助,但外籍专家的认定及款项来源均由邵阳市科技局负责,“我们只是经办单位,也在等待邵阳市科技局的答复”。
翻译过来大概是这个意思:这事不要问我,我们只是干活的,有问题找我们上级单位去。
乍一听,似乎有些道理——决定是上面做的,钱是上面拨的,任务交办下来,作为下级单位,难道不去执行落实?既然执行层面没打折扣,那么,出了岔子就该由决策层面负责,不关本部门本单位的事。
类似说辞,相信大家很耳熟。现实中,在一些群众理解度、接受度不高的政策、指令执行过程中,对于老百姓的质疑,执行者常常以“三段论”答复:“上面要求的”“我只负责执行”“有问题找领导”。然而,常听、常见不代表合理,仔细分辨这“三段论”的逻辑和实质,可以发现存在三方面的认识错误。
首先,错误地将政府施政当作工程“分包”,割裂了行政治理工作的整体性。在我国,上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虽然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但对相应辖区的治理实行双重负责。一个地方治理得好,必然是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戮力同心的结果;治理得不好,肯定也是谁都不能撇清责任。如果下面只负责干活,出了问题责任在上面,或者上面只负责制定政策,执行不好怪下面,如此“各管各”,那么出问题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错误地将下级“负责执行”的职责定位当作免责理由,模糊了自身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都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是代表辖区人民执政的。每一项施政举措,无论是上级统一部署,还是本地自主决策,都需要对辖区人民负责,焉有“出了问题找上面”之理?当然,如果上级制定的政策确有问题,上级也得担责,邵阳这事亦当如此。但下级不能置身事外,而应该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推动调整执行节奏及完善政策。
再次,错误地将发挥主观能动性视为“权力僭越”,缺失了“惟实不惟上”的担当精神。任何施政目的都应是有效解决问题、提高人民福祉。确保政策合理有效,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本是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共同的责任。作为下级执行单位,若在执行中明明发现了问题,却依然抱着“反正不赖我”的态度,任由问题存在甚至扩大,群众利益与政府公信力双双受损,显然不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表现。
政府的一切权力源于人民,也应全心全意用于人民。政府施政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对责任的守护,力求不负人民之托。“我们只是经办单位”这样的话,需要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答复里永久抹去。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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