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市级中试平台储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经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进一步推进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上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市中试平台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沪经信技〔2025〕365号)有关要求,经各区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推荐、专家评价等程序,形成了《上海市中试平台储备名单(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指导
请各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试平台建设工作,加大政策研究和支持,指导列入名单的平台聚焦相应服务领域,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和中试服务对接,强化软硬件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平台对外开放和中试服务水平。
二、开展梯度培育
请各平台建设主体提升中试平台服务能级,按照《上海市中试平台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赋能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为升级市级中试平台创造条件。
三、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我委将按年度组织专家对列入名单的平台软硬件水平、对外开展中试服务的数量及质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平台服务能力星级,对服务能力、服务效果达不到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平台移除储备名单。
附件:上海市中试平台储备名单(第一批)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
上海市中试平台培育储备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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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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