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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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宝马瑕疵车维权反被索百万##4S店诉车主发视频维权侵害名誉被驳# 】2022年4月15日,江先生与重庆市庆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BMW商品车销售合同》,以583900元的价格购置一辆宝马新车,庆德宝公司于4月22日完成车辆交付。彼时江先生对车辆表面情况无异议,双方顺利完成交易,却未曾想这场买卖会成为后续一系列纠纷的开端。同年6月20日,江先生驾驶该宝马车出行时发生轻微擦剐,擦剐部位仅为左前保险杠,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意外揭开了车辆的隐藏问题。江先生将车辆送至维修机构定损维修时,维修人员告知其车辆存在二次维修、补漆痕迹,且该痕迹并非此次擦剐所致,而是车辆交付前就已存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江先生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要求庆德宝公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即退还583900元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购车款1751700元。法院审理查明,案涉车辆交付前确实存在二次维修、补漆瑕疵,庆德宝公司未履行严格的质量审查和如实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车辆瑕疵发生于销售前,也不能认定庆德宝公司对瑕疵存在明知,故未认定其行为构成欺诈。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江先生退车退款的诉求,驳回其退一赔三的请求。江先生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服,选择通过网络平台发声,讲述自身购车遭遇,希望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随着江先生的发声,庆德宝公司认为江先生的行为已对公司名誉和经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庆德宝公司称,自2023年12月至起诉时,江先生发布的有损公司名誉的视频多达数百条,网络上出现诸多对公司的不利言论,导致公司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大量潜在客户因看到负面视频对公司信誉产生质疑,拒绝到店购车,造成公司进店客流量、销售台次、营业收入等多项经营指标下降,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公司名誉权和合法经营权益,庆德宝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提出让江先生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0万元。近日,该诉讼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庆德宝公司虽主张其经营指标下降、社会评价降低,但提交的现有证据,既无法充分证明上述损害结果真实存在,也不能证明该结果与江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存在直接、必然的关联性。在缺乏有效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庆德宝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无法予以支持。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重庆市庆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47.5元由庆德宝公司自行承担。(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重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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