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为一名陕西刚毕业的创业大学生追回多付货款6900元,以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直达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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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小秦(化名)是陕西省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怀揣创业梦想的他投身电子产品回收行业,与被告赵某(化名)通过网络相识并建立业务往来。近日,小秦在向赵某结算货款时,因操作疏忽先后多支付三笔货款,累计金额6900元。发现失误后,小秦多次与赵某沟通要求返还未果,为追回这笔对创业初期的他而言尤为重要的款项,小秦专程从武汉乘飞机赶回,与赵某当面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诉至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该案系小额民生纠纷,且原告为创业大学生,往返奔波诉累较大,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法官向被告赵某详细释明《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无法律依据取得的额外款项应予返还,同时结合小秦创业初期的不易,从情理角度引导赵某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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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劝导下,被告赵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当场表示愿意返还全部多收款项。最终,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现场向小秦支付6900元现金,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拿到追回的货款后,小秦对榆树台法庭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连连致谢,直言感受到了基层法庭司法为民的暖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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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优基层司法服务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榆树台人民法庭将持续聚焦民生纠纷,秉持司法为民初心,通过高效调解、快速审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以优质司法服务为群众安居乐业、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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