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跨境群里看到一张图片,图片的内容是一位亚马逊运营因为工作失误被其公司索赔30多万。
这位亚马逊运营才入职不到一年的时间,30万对她来说是一笔巨款,她自己也没有处理这类事情的经验,所以才发到网上求助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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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的事情真的太多太多了,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尤其是在每个大促期间,那真的是成批成批的发生。
而这位运营所犯的错误,也是大家司空见惯的那种,就是没有把控好多种折扣的投放区间,导致折扣出现了叠加,库存产品短时间内被买家给“零元购”了。
这个产品的单价是几百美金,被清空的库存有两百多个,公司最后计算出的最终损失数据是34万多RMB,老板要求这名运营全额承担这笔损失。
其实在运营店铺的过程中,出现这类损失,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这位老板所说的“要求员工全额承担该笔损失”,那也是不太现实的。
因为从担责的角度上来讲,公司才是责任的大头,比如你公司的监管措施到不到位、促销审批流程是否完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等等。
如果这件事情最终上了法庭,法院也不会支持该老板的这个主张的,因为此类事件在法院是有案例可查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之前就曾经发布过一则关于跨境电商的相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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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布的这则案例的内容跟上面发生的情况基本一致。
一位亚马逊运营,因为价格设置错误导致公司的某款产品被低价清空,最终公司确定的损失金额为15万元RMB。
后面公司老板认为,该名亚马逊运营作为此次操作的直接负责人,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遂要求其个人承担本次损失的50%,也就是75000元(这还比之前那位老板好些)。
但是该运营觉得50%的比例是不合适的,公司应该在这类事件中承担更多的比例,这个产品赚钱的时候,公司拿的是大头,那现在亏钱了,公司也理应承担大头。
而公司在看到他是这个态度以后,索性直接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6.5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于是就到了对簿公堂这一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名运营作为公司员工,每月领取相对固定的工资和业绩提成,其收益与公司的盈利具有一定关联性,现因其操作失误导致产品标错价格并被低价清空,对于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运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其安排该运营负责亚马逊店铺的相关操作,在整个操作流程中却未设置任何关于审批与校正环节,公司实际上未能尽到审慎控制经营风险的注意义务,因此应该对因价格标错导致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根据权益与风险相对等的原则,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定该运营对此次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85%的责任。
对于最终的经济损失,法院认定的数值也是15万元,该名运营最终赔偿的数额,就是15万元✖0.15,是22500元。
后面该公司老板不服,又上诉到了中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最后也是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最终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例,或许可以带给大家一些参考。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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