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2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被罚款130万元。同时,夏凌致、周依仁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
对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0万元;对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警告;对程少伟、季强松、陆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高侃、陈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
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罚款130万元;对夏凌致、周依仁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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