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聚焦交通、家政、网络视听、旅居、汽车后市场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演出、体育赛事、情绪式服务等“潜力领域”,从激发重点领域发展活力、培育潜力领域发展动能、加强支持保障三方面提出十二条政策举措。
笔者通过梳理国家统计局数据发现,2013年-2024年的12年间,除2020、2022年以外,服务消费规模及其占总消费比重均逐年提高;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从2013年0.5万元提升至2024年1.3万元;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也从39.7%上升到2024年的46.1%。
但相比发达国家,我国服务消费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供给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亟须制度创新、业态升级和场景拓展,释放居民服务消费潜力。
服务消费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收入预期下滑或保障缺乏时,人们最先削减的就是服务消费。服务消费本质上是大众基本物质需求有一定保障之后的消费升级。当前部分流动人口服务消费尚未被激发。另外,我国劳动者工作时间较长,服务消费潜力有待释放。激活服务消费,首先需加强服务消费的能力与信心,从需求端收入保障出发,如促进就业、稳定收入预期;强化社会保障,如农村养老保障、流动人口社保进一步完善;发放服务消费券,如针对教育培训、文旅游学等定向补贴到个人。
此外,提振服务消费还需从供给端发力。当前我国服务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待优化等问题依然存在。
提振服务消费,充分释放服务消费潜力,需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其一,有针对性地解决制度性障碍,如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民营资本进入受限等问题。其二,服务消费环境亟待优化,如建立重点服务行业国家标准、服务消费投诉联动机制、预付费资金监管制度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当前大众关注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服务消费信心。其三,补足供给侧短板,尤其是养老、托育、医疗等领域优质服务存在明显缺口,需拓展高品质、个性化服务,激励数字服务、绿色服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其四,创新服务消费业态,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发展特色体验服务消费等。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三、四线城市及县域服务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但优质服务供给相对缺乏。与此同时,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优质服务供给缺口也较大。提振服务消费,既需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激发重点领域、培育潜力领域,不断创新优化供给端,亦需强化需求端,坚持“供需协同、软硬兼顾、长短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和生态优化等,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构建经济增长强劲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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