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装剧时,咱们大概率都见过这样的场景:穷人家的孩子,父母一死就哭着跪在街头,身前举着“卖身葬父”的木牌,哪怕要当牛做马、失去自由,也不肯随便找个山坡挖个坑,把亲人草草埋了。
这时候难免会犯嘀咕:不就是埋个人吗?挖个坑、裹块布,让亲人入土为安,不就行了?为啥非要赌上自己一辈子,去“卖身”换一场葬礼?难道古人都太傻,不懂变通?
其实真不是古人傻,而是“自己挖坑埋父”,在古代绝大多数时候,要么是大逆不道的重罪,要么是根本做不到的绝境。咱们今天就借着一个真实的历史原型故事,把这件事说透——那些跪在街头“卖身葬父”的人,埋的是亲人,卖的是自己,藏的全是古代底层百姓的血泪和无奈。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咱们家喻户晓的董永。很多人只知道《天仙配》里,他卖身葬父感动天帝,织女下凡帮他还债的神话,但很少有人知道,历史上真的有董永这个人,他“卖身葬父”的举动,不是传说,而是汉代底层百姓的真实写照,甚至被写进了正史和地方志里。
董永是东汉时期的人,老家在今天的山西万荣县皇甫乡前小淮村,这个村子古时候叫尚孝村,光听名字就知道,这里自古就推崇孝道。董永从小命苦,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只剩下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家里穷得叮当响,只能靠给地主做工、耕田种地勉强糊口。
但董永是个出了名的孝子,哪怕日子再难,也从来没让父亲受过委屈。农忙的时候,他怕父亲一个人在家孤单,也怕父亲跟着受累,就用小推车推着父亲,把父亲安置在田头的树荫下,自己则顶着烈日播种耕耘,时不时还要回头看看父亲,生怕父亲渴了、累了。平日里,有一口吃的,他先给父亲;有一件暖衣,他先裹在父亲身上,邻里街坊提起董永,没有不夸他孝顺的。
可天不遂人愿,常年的劳累加上家境贫寒,董永的父亲终究没能熬过苦日子,撒手人寰,只留下董永一个人,对着父亲的遗体痛哭流涕。
痛哭之后,董永面临着一个最残酷的问题:没钱给父亲办葬礼,更没法让父亲“体面入土”。咱们现代人可能觉得,丧葬不必铺张,简单安葬即可,但在古代,“丧葬”从来都不是“埋了就行”的小事,它是关乎“孝道”、关乎“规矩”、关乎“生存”的大事,哪怕是最底层的百姓,也不敢轻易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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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古人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而死后“入土为安”,更要保证尸骨不被风吹雨淋、不被野兽糟蹋,这是子女对父母最后的孝心。如果连一口棺材都没有,只用草席裹着遗体就随便挖坑埋了,不仅会被街坊邻居戳着脊梁骨骂“不孝子”,更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甚至会遭到“天谴”。
董永深知这一点,他宁愿自己受苦,也不肯让父亲死后受委屈。可他家里一贫如洗,别说买棺材、办葬礼,就连买一块裹尸的像样布料都做不到。他走遍了全村,挨家挨户求助,可村里的人也都家境贫寒,自身难保,顶多能给他凑一口饭吃,根本拿不出钱来帮他办葬礼。
这时候,有人给董永出了个主意:“你不如去镇上,找个有钱的地主,卖身给他当奴仆,换一笔钱,给你父亲办个体面的葬礼,也算尽了孝心。”
董永犹豫过。他知道,一旦签下卖身契,就意味着从此失去自由,一辈子给地主当牛做马,任凭地主驱使,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可他看着父亲冰冷的遗体,又想到“不孝”的骂名和后果,最终还是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卖身葬父。
他来到镇上,跪在路边,举着写有“卖身葬父”的木牌,从早跪到晚,任凭风吹日晒,也不肯起身。终于,一位心地还算善良的地主看到了他,被他的孝心打动,答应给他一笔钱,让他给父亲办葬礼,但条件是,他必须签下卖身契,终身为奴,偿还这笔“丧葬费”。
董永没有丝毫犹豫,签下了卖身契,拿着钱,立刻赶回家,给父亲买了棺材、办了简单的葬礼,让父亲得以体面入土。葬礼结束后,他没有丝毫留恋,主动来到地主家,做起了奴仆,任劳任怨,用自己的一生,偿还着这笔“孝心债”。
后来,董永的故事被广为流传,人们被他的孝心打动,慢慢演绎出了“织女下凡帮他还债”的神话,也就是咱们后来看到的《天仙配》。而山西万荣县的前小淮村,至今还保留着“董永故里”的石碑,附近还有董永墓、鹊桥等与传说相关的地名,村里的许多董姓人家,都说自己是董永的后代,2006年,“董永传说”还被国务院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还是会问:就算不能体面安葬,董永就不能找个荒山野岭,自己挖个坑,把父亲悄悄埋了吗?为啥非要走到“卖身”这一步?
答案很简单: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也不敢。在古代,随便挖坑埋人,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危险,甚至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第一个原因,也是最核心的原因:古代的土地,根本不是“随便挖”就能用的。咱们现在觉得,荒山野岭、无人看管的土地,谁都可以用,但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的土地,要么属于官府,要么属于地主、宗族,根本没有“无主之地”。
董永家里没有自己的土地,就连给地主做工,也只是租用地主的田地,根本没有权利在别人的土地上挖坑埋人。如果他敢偷偷在地主的田地里埋人,一旦被发现,不仅会被地主打骂驱离,还会被要求“迁坟”,甚至会吃官司,被官府杖责、流放;就算是荒山野岭,看似无人看管,实则可能属于当地的宗族,擅自埋人,就是对宗族的不敬,会被宗族的人惩罚,甚至会被赶出村子,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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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原因:古代官府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乱葬乱埋”,要求丧葬必须符合礼仪,甚至连安葬的地点、深度,都有明确的要求。尤其是到了宋代,官府还专门设立了“漏泽园”,专门安葬那些贫病无依、没有钱办葬礼的人,看似是慈善机构,实则是为了规范丧葬,禁止“乱葬”。
根据宋代宗鉴禅师所著的《释门正统》记载:“徽宗皇帝崇宁三年制:诸州县创漏泽园。”意思就是,宋徽宗崇宁三年,朝廷下令,全国各地的州县,都要设立漏泽园,专门安葬那些客死他乡、没有亲人认领,或者家境贫寒、无力安葬的人。而《宋史》中也有记载:“于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也就是说,漏泽园大多建在京城近郊的佛寺附近,由僧人负责管理,安葬那些无主的尸骨。
可能有人会说,那董永所处的东汉,还没有漏泽园,为啥不能随便埋人?其实,早在汉代,官府就有禁止“乱葬”的规定了。根据《汉书·成帝纪》记载,汉代禁止“百姓葬埋超过规定”,也禁止“在道路两旁、田野之中乱埋乱葬”,一旦发现,就会被官府惩罚。而且,汉代推崇儒家思想,“百善孝为先”,丧葬是尽孝的最后机会,草草埋葬父母,就是“不孝”,而“不孝”在汉代,是重罪,轻则杖责、流放,重则处死,董永就算有胆子随便埋人,也不敢承担“不孝”的罪名。
第三个原因:古代的底层百姓,大多是“群居”生活,依靠宗族、邻里互助生存,一旦被贴上“不孝”的标签,就会被整个群体排斥,无法生存。董永如果随便挖坑埋了父亲,被邻里街坊知道后,就会被骂“不孝子”,再也没有人愿意帮助他,甚至没有人愿意雇佣他做工,他最终只会饿死、冻死,就算不被官府惩罚,也会被生活逼上绝路。
其实,董永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在古代,有无数像董永一样的底层百姓,因为家境贫寒,亲人去世后无力办葬礼,只能选择“卖身葬父”“卖身葬母”。比如,敦煌出土的唐代文书中,就记载过一个叫“李娃”的女子,因为父亲去世,无力安葬,只能卖身给富人家当丫鬟,换钱给父亲办葬礼;而《太平广记·女仙·董永妻》中,也详细记载了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印证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还有一个关键点,咱们可能忽略了:“卖身葬父”,对这些底层百姓来说,不仅是为了给亲人办葬礼,更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活路”。就像董永,父亲去世后,他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就算不卖身,也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最终只会饿死;而卖身给地主当奴仆,虽然失去了自由,但至少能有一口饭吃,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不至于饿死、冻死。
说白了,“卖身葬父”从来都不是古人“自愿”的选择,而是他们在礼教、规矩、生存三重压力下,唯一的出路。他们卖的不是自己的“尊严”,而是为了守住对亲人的“孝心”,为了换取一线生机。
咱们再回头想想,古人之所以“宁肯卖身,也不随便挖坑埋父”,本质上是两个时代的“生存逻辑”不同。咱们现在讲究“简约丧葬”,注重的是对亲人的“思念”,而古人讲究“体面丧葬”,注重的是对亲人的“孝心”和对“规矩”的敬畏。
对古代的底层百姓来说,他们一辈子都在受苦,没有能力给父母更好的生活,只能在父母去世后,拼尽全力,给他们一场体面的葬礼,这是他们唯一能为父母做的事情;而“卖身”,则是他们为了这份“孝心”,付出的最沉重的代价。
那些跪在街头,举着“卖身葬父”木牌的人,没有一个是傻子,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卖身意味着什么。但他们别无选择,一边是亲人冰冷的遗体,一边是自己一辈子的自由,一边是“不孝”的重罪,他们只能选择牺牲自己,守住那份最朴素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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