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酒局竟成永别! 玉泉区司法局昭君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饮酒致死赔偿纠纷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的老话在春节将至的酒局旺季再度敲响警钟。近日,昭君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聚餐饮酒引发的生命权纠纷——陆某与同事侯某、何某等11人聚餐,席间饮酒过量的陆某由侯某等三人送回酒店休息,凌晨发现其昏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出80万元赔偿要求。这场由“劝酒文化”引发的悲剧,最终在司法调解员的介入下达成和解,为年末酒局安全再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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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局悲剧:一场聚餐,人生轨迹的急转弯
事件回顾:
2026年1月,陆某与同事侯某、何某等11人聚餐,席间陆某饮用白酒约半斤。餐后众人各自离开,陆某与侯某等三人返回酒店休息,凌晨陆某被发现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之余,认为同桌饮酒者未尽劝阻义务,要求侯某及参与聚餐的10人共同赔偿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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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焦点:同桌饮酒,谁该为生命负责
家属方认为,同桌同事未有效制止陆某过量饮酒、未及时送医,存在明显过错;聚餐参与方则辩称,陆某系自愿饮酒,且无人强行劝酒,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就“劝酒行为”“注意义务”“因果关系”等问题争执不下,矛盾一度激化。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桌饮酒者若存在“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等情形,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三、司法所介入:5天调解,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昭君路司法所接到昭君路派出所求助后,迅速启动“人民调解+警司联调+法律宣讲”模式,询问参与人员,还原饮酒过程;向家属解释法律边界,引导理性索赔;对聚餐者阐明“安全注意义务”,消除侥幸心理。
进行阶梯式调解:先由调解员单独沟通,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最终敲定赔偿方案:侯某、何某等10名同席人员根据饮酒劝酒情节,分别赔偿5000元至2万元不等。
一场调解化解的不仅是80万赔偿纠纷,更是对“无节制劝酒”陋习的警醒。春节将至,愿每一场相聚都有温度、有分寸,莫让“杯中酒”变成“杯中泪”。
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高效便捷,相比诉讼程序,人民调解耗时短、成本低,快速定分止争,减轻当事人诉累;情法融合,调解员既依据法律明确责任边界,又注重情感疏导,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中达成和解;寓调于法,通过个案调解向群众普及“饮酒有度、劝酒有责”的法律常识,助力构建文明饮酒的社会风尚。
昭君路司法所将持续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方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来源:玉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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