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发泄情绪
所以砸了别人车窗……”
面对民警的讯问
嫌疑人刘某试图用“发泄情绪”
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找借口

1月23日上午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刑侦大队
接连接到两起群众报警称
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轿车玻璃被人砸毁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开展勘查工作

受户外复杂环境等因素影响
现场未能提取到有价值破案线索
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为尽快查明真相、挽回群众损失
川汇区分局果断指定
视频侦查中心牵头办理该案
视频侦查中心负责人刘保带领骨干民警
赶赴两起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
调取了路面监控、商铺监控视频
对海量视频素材进行
逐帧细致查看、比对分析
功夫不负有心人
民警发现1月23日凌晨时分
一名身穿黑色棉衣、面部佩戴口罩
的男子在两起案发现场附近频繁徘徊
行为举止十分异常
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案发时间处于凌晨
天色昏暗且当时雾气浓重
现场及周边监控画面清晰度受限
加之嫌疑人刻意遮挡面部
仅从视频画面难以判明
其真实身份和体貌特征
面对困难,办案民警并未气馁
而是及时调整侦查思路
决定扩大侦查范围
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活动范围
轨迹展开全面调查
经过连续多日的不懈努力
办案民警逐步锁定了西华籍男子刘某
有重大作案嫌疑人
并摸清了其居住地址和活动规律
1月28日上午
抓捕时机成熟
专班民警果断出击
在刘某的居住地将其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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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初期
刘某心存侥幸
拒不交代真实作案动机
谎称自己当时因心情不好
才一时冲动砸毁了
他人车辆玻璃发泄情绪
面对刘某的顽抗
办案民警出示相关证据
在铁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面前
刘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如实供述了其砸车盗窃的违法事实
经查
刘某无固定职业
曾因盗窃犯罪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
再次萌生盗窃念头
1月22日晚
刘某在某网吧通宵上网
次日凌晨离开网吧后
沿中州路向北步行
随身携带锤子伺机作案
当看到路边停放的两辆私家轿车后
刘某趁四周无人之机
用随身携带的锤子
先后砸毁两辆车的副驾驶室车窗
意图盗窃车内钱物
因车内未存放贵重财物而一无所获
目前
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1
停车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停车时,要避免将车辆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
02
贵重财物切勿留在车内
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要随身携带,切勿放入车内过夜,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03
下车后要及时锁好门窗
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停车回家,只要人离开车辆,就应及时锁好车门,拔掉车钥匙,并检查车窗是否关闭,防止财物被盗。
04
上锁后要及时检查车门
锁车后,要用手试拉车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除了能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最后
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年末岁尾
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若发现财物被盗
请第一时间报警
同时
也正告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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