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较为深度回答过为何自2025年5月以来,央行等多部门第三次联合发文,严禁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业务风险和金融传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目前金融诈骗和假算力中心包装已经借着虚拟货币实现了:不受人行监管、资金快速出境、链路隐蔽难查、裂变速度增长等一些列严重的问题,而且各种类金融包装成数据资产项目,结合虚拟货币,隐藏在支付宝、微信的小程序,或者成为独立APP,让人防不胜防。
但是我们也看到,监管给项目也留了一道口子,人行官网发布的法规禁止了所有虚拟币业务。但对“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第二、十四、十五条),而这个除外,其实就是证监会官网发布的《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
在我看来,特定豁免利好一些大型的央企、国企、政府平台、头部民企相关的项目,因为数据资产也确实在稳步推进!尤其是对RWA领域的监管从模糊管控进入精准规范阶段。有法可依就能有效遏制投机炒作、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为合规创新预留空间,便于清晰区分机遇与禁区,精准识别伪合规陷阱。
我今天将从风险角度,为大家聊下这个事情,尝试着说说什么样的项目和企业会有机会,什么样的项目和企业肯定没有机会,要注意什么样的看上去没问题,实际上有问题的项目,核心鉴别点是什么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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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样的RWA有机会!
首先,我们要明确监管核心逻辑:发文界定RWA为“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本质是首次划清了“合规金融创新”与“非法金融活动”的边界。“原则禁止”是针对所有未经审批的RWA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防范其沦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发行的载体,这等于将其变成了发审前置、资格审查前置的业务!而“特定豁免”是说仅面向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业务,避免“一刀切”,兼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平衡,与我国“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的央行导向高度一致。
那么,据此,我认为有两类受益主体将会明显受益:
一类是经审批的传统金融资产代币化项目及相关持牌机构,这个美国其实近年来也在做类似的合规,可以说在央行监控下的加密资产活动已经是大势所趋,这给了银行、券商等持牌金融机构不小的机会,他们符合《巴塞尔协议》的风控要求,可以发起的国债、同业存单、优质信贷资产等标准化资产代币化业务,这类资产权属清晰、估值透明、风险可控,且依托官方认可的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符合“特定豁免”条件。
而且相关持牌机构凭借合规资质、资产把控能力和基础设施优势,将成为RWA合规创新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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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是为合规RWA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这个呢,我觉得除了银行、券商里拿到资质的外,应该就是阿里、京东这些巨头的WEB3相关部门,比如蚂蚁链之类的,符合国家监管的联盟链,和我国唯一的合法公链树图公链CFX。当然,在这其中也会形成类似IPO一样的,一堆经批准的资产估值机构、合规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服务商、持牌托管清算机构等。
但本次发文明确禁止为未经同意的RWA业务提供中介、技术、托管等服务,但同时为合规业务的配套服务预留空间,这类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且服务范围严格限定在审批通过的项目内,将伴随合规RWA业务的发展获得市场机遇,这有助于抑制一些中小公司违规开展非法金融技术配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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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样的RWA没有机会!
根据文件,有4类企业肯定是被明确划入禁区,无任何合规空间,需坚决规避!
第一类是未经审批的各类RWA代币发行与交易项目:无论是虚拟资产挂钩类(如比特币、以太币关联RWA)、非标准化资产代币化(如未确权的房产、字画),还是无真实资产依托的“空气RWA”,只要未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未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将被严格禁止,相关发起企业也将面临查处。
第二类是为非法RWA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包括为未经审批的RWA项目提供技术开发、中介推广、资金划转、托管清算的企业,以及在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中包含“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字样却未获得合规资质的市场主体,这类机构将被依法整治,情节严重的将被取缔。
第三类是跨境非法RWA相关主体:发文明确禁止境外单位和个人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相关服务,同时禁止境内主体未经审批赴境外开展RWA相关业务(如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发行RWA代币),这类跨境违规项目及相关企业,将面临严厉的监管处罚,且无豁免可能,并且预计会叠加多种金融法律责任,包括洗钱、违反外汇管制规定、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等等。
第四类:经包装的”假李逵“项目,不说自己是RWA,说自己是RWDA等,叠加所谓黄金、现金、消费积分,并强行关联阿里、京东等平台,并称自己是数据资产项目,但底层逻辑基本都是无风险和高收益资产,依托投资者金融知识较弱的特点,披着RWA外套进行金融诈骗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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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鉴别合规与不合规的RWA
首先是资质与审批的真实性:合规RWA必须具备业务主管部门的明确审批文件,且依托官方认可的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但伪合规项目往往伪造审批文件、还会大张旗鼓的虚假宣传“获得监管背书”,或声称“依托境外合规基础设施即可境内开展业务”、”拿到国资背书“等,实则可能未履行任何境内审批程序。
接着是底层资产的真实性与可控性,这点对投资者迷惑性很大,简单来说不要相信RWA底层资产是现金、黄金这样的硬通货资金池(伪逻辑),也不要相信所谓的未来资产。合规RWA的底层资产需权属清晰、估值合理,且经过第三方机构独立核验,资金由持牌机构托管,且必须无资金池运作特点!
而伪合规项目常通过AI伪造产权文件、虚增资产估值,或将无实际价值的资产包装成“高收益RWA”,资金直接流入平台自有账户,本质是非法集资!例如部分项目宣称锚定巨额房产、黄金,却无法提供真实的产权证明和托管协议,属于典型的伪合规,理论上目前国内的东西,合规也上不了美国的D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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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收益模式要合理!这是风险资产、不是保本定存!合规RWA的收益与底层资产实际收益挂钩,年化收益处于合理区间(通常5%-15%),不承诺保本付息。但伪合规项目往往以“日化1%-2%”、“年化超30%”、”通缩价格模型“、”费雪定律创新“等超高回报为噱头,设置多级分销模式,以新资金填补旧账,本质是庞氏骗局,通过高收益诱惑投资者入局。
最后,是业务范围与宣传的合规性,这个其实老百姓可以留点心,当你发现坐在你旁边的看起来都是大叔阿姨,看起来和金融行业严谨风格不符,整个会场里背着书包、拿着电脑的人少时,主持人动不动就是各种夸夸其谈时,请注意风险。
因为,合规RWA仅面向经审批的特定群体,不公开向普通公众募资,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合规,不能夸大收益,而伪合规项目往往公开向普通公众推广,虚假宣传“零风险”、“人人可投”,规避监管要求,实则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证券。
综上,其实这次发文,某种程度上是利好,市场可以不用担心劣币驱逐良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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