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负责建材销售的薛某由于沉迷女主播,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利用接收货款的职务便利扣留客户给的货款共计117万余元,其中的116万余元用于给女主播打赏。去年2月,薛某向公安机关自首。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一审法院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以薛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追缴薛某违法所得1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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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一审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薛某开始在太原某公司任职。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薛某利用接收货款的职务便利扣留客户给的货款共计1174770元,并谎称将货物赊给客户未结回货款,实际用于打赏某平台主播,共1166671.1元用于在某平台消费支出。
薛某供述,自己每月薪资8000元,从2024年初开始有些客户给他打的货款,他就没有转给公司负责人了,而是留一部分用来刷礼物,特别是2024年7月中旬到2024年12月中旬,薛某把客户转的大部分货款都用来刷礼物。
“我看某平台直播鬼迷心窍,给多地的女主播通过某平台的某币打赏了。我侵占资金时知道是公司的货款,刚开始用的不多,我觉得能还上;2024年7月开始,我打赏主播的钱越来越多,就还不上了。”薛某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在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接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将货款占为己有,用于打赏某平台主播,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违法所得1174770元应予追缴,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以薛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追缴薛某违法所得117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陈哲雅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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