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盛和资源公告,其在格陵兰矿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陵兰公司”)的稀土权益,有可能被澳方“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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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盛和资源2016年曾拿到格陵兰公司12.5%的股权,并获得一名非执行董事席位。同时双方约定,盛和资源享有反稀释权利(Top-Up Right),也就是当公司增发新股时,盛和资源享有有限认股权,以防止股权被稀释。
尽管如此,在格陵兰公司多次增发后,不仅名称改成了Energy Transition Minerals Ltd(简称“ETM公司”),连盛和资源的持股也被稀释到了6.5%。更有甚者,ETM公司近日单方面宣布,与盛和资源的战略合作关系已实质终止,认为盛和享有的“增持权”已失效,并计划向澳交所申请正式确认该战略关系终止及增持权失效。西方所谓的“契约精神”,在这里荡然无存。
格陵兰公司(也就是现在的ETM公司),虽然名字里有个格陵兰,但其实是个澳大利亚企业。这家澳大利亚公司与格陵兰的关系,是它在格陵兰有稀土权益;而盛和资源入股格陵兰公司,也是看上了它的稀土资源。
盛和资源是一家主营稀土、锆钛等资源的公司,根据公司2016年9月23日公告,“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盛和资源围绕着稀土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实施并购战略,利用在稀土产业内的优势技术与经验,寻找境内外稀土相关产业资源。实施本项目有助于盛和资源拓展中国以外的稀土资源,延伸在中国以外的稀土产业链,优化公司业务区域布局。”
中国是稀土大国,在公司布局上,有以重稀土为主的中国稀土,以轻稀土为主的北方稀土,还有专门在国外搞稀土的盛和资源。2017年110.98美元拿下美国Mountain Pass稀土矿9.99%权益的,也是这个盛和资源。
盛和资源的大股东是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而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背后是中国财政部,所以盛和资源的背后其实是中国财政部。因而澳企ETM公司此次侵害的,可认为是中国财政部的权益,那么盛和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就是维护中国的权益,一定会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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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盛和资源公告,目前公司正在走法律途径,但这个诉讼应该是在澳大利亚进行,至于澳大利亚法院会不会偏袒澳企,我们不得而知,但必须做好准备。
其实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下,出海拿矿的企业风险很大,那些所谓的“契约精神”原本也只在公知口中存在,现实中不要脸的事儿多不胜数。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公司一般是走法律途径,但有理讲不清的事儿也不罕见。并且盛和资源这个状况的特殊之处还在于,它关乎格陵兰稀土矿。在特朗普觊觎格陵兰这个节点,好巧不巧偏偏中国在格陵兰的稀土权益受到侵害,绝对不能等闲视之。
面对这种情况,我觉得我们可以有三方面作为:第一,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一个失信外企清单,帮助国内企业避雷;第二,对这些清单上的外企征收“失信关税”,让他们知道违约是有代价的;第三,如果当地法院庇护这些外企,那么也可以开列一个“失信国清单”,对其征收“失信关税”。关税大棒特朗普玩得不亦乐乎,寇可往吾亦可往,对于一些“失信实体”,这些手段不用白不用。
但就目前来说,还是看盛和资源的诉讼结果,看澳大利亚法院是否能公正裁断。我们倒要看看,公知口中西方的“契约精神”,是否已经在国家层面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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