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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2012年10月29日
【按】12年前曾轰动全国的周口“平坟运动”,最终在“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声浪中黯然落幕,划上了并不圆满的句号。欲借平坟上位的“平坟试点县”商水县负责人马卫东,以及周口市“平坟书记”徐光和“平坟市长”岳文海”,都在與论谴责声中相继落马。然而,这场极其荒诞的“平坟运动”是怎样“风起于青萍之末”?是怎样以点带面掀起轩然大波?是怎样打着复耕的幌子欺世盗名、刺痛了老百姓的神经末梢?是怎样在强权的压力下兴师动众招致天怒人怨?这种头脑膨胀利令智昏的做法为何没有得到上级行政监督部门的有效制止?谁该为此劳民伤财之举担责?留给人们太多太多的教训和反思,值得进一步回顾与探究。
2012年豫东周口的“平坟运动”受到关注,一度成为社会焦点引发舆论哗然,并且让一位因反对平坟遭到威胁的河南省政协常委,不得不为防不测而写下遗书。
在“平坟运动”中,商水县是周口市的试点县和先进典型,全市的多次平坟工作会议在商水召开,该县宣称2012年10月底前已经完成规定指标。商水县的平坟复耕效果究竟如何?《中国经营报》报记者前往当地一探究竟。
记者调查发现,该县为了把计划3年完成的平坟任务在短时间内完成,施行了“两个突击”:突击平坟、突击建公墓。为了在限期内完成平坟指标,商水县发出政令和悬赏奖励,任务层层分解到县乡村干部。乡村官员为了尽早完成任务,采取非常规高压手段,逼迫农民自己铲平祖先和亲人的坟墓。各级政府官员“要官不要坟”,为了完成工作考核,人人争当“掘墓人”,上演了平民一出全员出动,自刨祖坟,官员靠平坟出政绩的荒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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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与惩的错位
商水县被定为周口市殡葬改革试点县。平坟一开始,政府领导就将其作为首当其冲的“政治任务”,在全县开展平坟总动员,该县主要领导亲自下场“督战”。
2012年3月13日,商水县县长杨珺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说,全县现有坟墓约70万个。官员制定了3年任务:2012年年底前,各乡镇(场、办、区)都要完成30%以上的平坟复耕任务;到2013年再完成40%;到2014年年底,全部完成。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政府对村民承诺,每平一个坟头可获得 200元钱;主动迁坟进公益墓地者,还可获三五百元补助。
在2012年10月9号召开的“各县(市、区、场)在全市殡葬改革暨平坟复耕推进会”上商水县表示,县里决定拿出一定数量资金作为奖补经费,按时完成任务的前6个乡镇给予重奖;不能按时完成的后3名乡镇在经费拨付使用和干部选拔使用上给予限制。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不带头、不支持,甚至阻碍殡葬改革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县纪检和组织部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取消本人一切评先、晋级、晋升资格,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据知情人介绍,商水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平坟工作。他们要求领导干部、党员、教师等公职人员带头,限期对现有坟头平掉或迁至公墓。各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把指标层层分解到各级公职人员、党员的头上,平坟成了当时的“第一要务”。当地一位官员私下表达出他的无奈,“县里要求我们‘要官不要坟,要坟不要官’。要不然,谁愿意干这伤天害理,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据了解,商水县开展平坟复耕工作多以口头的方式逐级通知,无一例外的要求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平掉自家坟墓,同时还告诫村民,自己不平的话,由乡村派挖掘机强制铲除。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对那些坟主不在家或无主的坟墓由村里强制平掉。
为让去世2年的父亲的灵魂保持安息,在郑州工作的商水籍张先生只好放下手头的工作,急忙向单位请假回去料理此事。事情虽已过去近半年,他向记者谈及当初的情景时,仍难掩他无奈的神情。
周口市和商水县官方一再宣称,老百姓理解平坟工作,自觉平了自家的坟墓。有人称这种说法极其荒唐,在政府的高压政策下,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结局只有一个:坟墓都会被铲除。作为普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唯有绝对服从。据媒体报道,该县曾在28个行政村试点平坟复耕,短短一个月时间内,2万余座坟头全部被平掉。
在强制措施的威逼下和一些冒进乡村的示范下,商水县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纷纷被动员起来,放下手头工作,争先恐后地投入到掘墓平坟中来,把平坟运动推向登峰造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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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下的平坟乱象
决策者或许不曾想到,这场平坟运动几乎牵动每个人的神经。周口政府官员基于政绩考量,挖空心思花大力气、耗资数亿强制推行平坟,事实上弱势的老百姓并不情愿,甚至存在严重的抵触情绪,这就使得官与民在这场非等量级的平坟博弈中,不能不展现出一些荒诞不经的乱象。
乱象之一:公墓建在基本农田里。练集镇朱集村双龙湾公墓占地约10亩耕地。据了解,商水县建设有超过35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以每座公墓平均占地5亩为标准,墓地占地面积近2000亩。记者走访商水县多个乡镇看到,已初步建成的农村公墓没有建在村边闲散地或和河沟旁的非耕地上,而是建在麦地里,占用的都是“十八亿亩红线”内的基本农田里;并且这些公墓用地性质为农业用途,并没有转化为建设用地。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乱象之二:大坟头变成小坟头。周口市市长岳文海曾说,村前村后的坟头一波接着一波,机器下不了地,人力种植成本又太高,有的就撂荒。商水县部分乡镇虽建成了公墓,很多公墓里还没有棺木迁入。不少乡镇都是将坟头在地面上的凸起部分平掉,下面仍有半尺到一尺多高的残留,棺木尸骸并未移走,一些坟墓边栽种的柏树等树木均未砍伐或移栽;被推倒的墓碑残垣亦睡在麦地里。这些已平掉的坟墓仍然不适宜大型机器耕作和灌溉。
当地人士说,之所以保留小坟头,是为了风头过后便于恢复原样。乡村干部对此“既成事实”只有默认。记者在练集镇马庄村的公益陵园还看到一个怪象:这座陵园四周建有近一人高的围墙,在门口对面的围墙后面,一座至少有一米高的新近堆埋的坟墓立在麦地里,疑似禁止的土葬卷土重来。周口市推行的平坟运动,商水县在执行时形同“走过场”,完全背离了平坟复耕的初衷。
乱象之三:平坟多重标准。在商水县的一些村落的地里,仍有不少坟墓未平。记者注意到,商水县一些耕地里仍有没有平掉的坟墓,有的还立有墓碑。此种现象在当地引起不少议论和愤愤不平,“既然平坟政策是针对所有人,为何那些坟墓不平呢”。尽管这样做的是少数,但老百姓仍然认为在平坟面前并非人人平等。
乱象之四:平坟高于民主。在平坟任务重压之下,一些乡镇不惜破坏基层民主。商水县及一些乡镇公开规定,对不能按期完成平坟复耕任务的行政村一票否决,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监委主任一律免职。对不积极主动平坟或经多次做工作拒不平坟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宪政法学者认为,既然村干部是通过基层民主的方式产生,完不成所谓的工作任务并不构成罢免的合法理由,此举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乱象之五:农村公墓补贴款管理措施不明。商水县建有超过 350 座农村公墓,按每座公墓补贴20000元为标准计算,该县财政将要为公墓建设支付近千万元的补贴款。记者在几处公墓现场看到,不少公墓尚未完工,有的公墓园内仅有一条用青砖或红砖铺设的道路,除了新近的安葬的死者,至今没有建设墓穴;还有的公墓只有一个门头,没有任何围墙,非常简陋。因此,商水县的农村公墓是否有硬件建设标准?这项资金的使用有无监管措施?群众对此疑问重重。
当地群众的疑问并不止这些,还有平坟补贴款的去向。商水县曾承诺对自觉平掉自家坟墓的村民,以每座坟头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以此标准计算,该县财政将要为此支付上亿元的奖励或补贴资金。而记者走访的一些试点先进村,村民均表示听说过这种说法,至今没有见到一分钱。该县对多少先进村民和多少座坟头进行了奖励,是否兑现?对这项资金又有何管理和发放程序?目前商水县官方没有公开这项数字和给出说法,到底是一笔糊涂账还是一句失信于民的空头支票?谜团待解。
乱象之六:官员借平坟权力寻租。逃避坟墓被平还有一种手段,是用成捆的黍杆和麦秸杆将坟墓覆盖起来,只要没有人举报,就能瞒天过海。熟知情况的当地人告诉记者,不是谁都能这样做,只有花钱打点相关领导,他们就会佯装不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类似这种平坟乱象并非孤例。朱集村作为商水县殡葬改革的试点村,妇孺皆知的是,该村一干部为避免父母的坟墓被平掉,就把公墓建在其父母的坟地周围。
不少在外地做官或经商的商水籍“达官贵人”,为了自家坟墓不被平掉,回到县里打通关节,将祖坟以各种名义给予豁免。在平坟运动的狂潮中,获得“丹书铁券”保护的坟墓只有在权力寻租的条件下才能做到。
2013年1月24日,记者前往商水县民政局核实相关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领导开会去了,不接受采访。之后记者多次致电民政局李局长,无人接听,直到29日下午才拨通他的手机,但他表示平坟已经过去,不愿作任何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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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风暴”面面观
这场遍地开花的平坟运动,在周口市及商水县主要领导的鼓噪和力推下进行,但在社会上却备受争议,认为是文革思潮的逆转。商水县长杨珺声称“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但“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突出”。
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平坟复耕,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持肯定态度的官员表示,在大方向上值得肯定。杨珺甚至摆出“文革”时期的做派,坚称“殡葬改革已经到了没有任何退路、非改不可、必改不可、改不好不行的关键时期”、“是与几千年封建陋俗彻底决裂的伟大壮举”。
有关“平坟复耕”的议论在去年下半年在周口市及商水县的老百姓中传得沸沸扬扬,群众的不满之情溢于言表。在练集镇的街头,一位接受采访的七旬老人悲凉的感叹道,“先人的坟墓都铲除了,来年清明再也无法寄托哀思了!”在旁边的一年轻人也直言不讳:国家把清明节定为法定节日,就是让全国人民继承优良传统,在这一天凭吊先人缅怀死者,不忘根不忘祖。
当地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周口全市350万多座农田坟头全部推平后,按照官方公布共计扩耕约5.5万亩,而全市耕地总面积为1281.16万亩,复耕面积也就是坟墓的占地仅占总面积的 0.429%。他们认为官方宣称的说法站不住脚,平坟扩耕远非保护耕地最有效最急切的手段。
对此,周口市一些公务员亦有不同的看法:虽然政府部门宣传平坟目的在于扩耕,是为了节约土地,出发点是好的,但细想一下,这种做法完全是头痛医脚。
一位退休的官员激动的说,看看各地的工业区发展了多少个,再看看各乡镇周边占地了多少地用于建房,尤其是工业园区或者经济开发区,动辄占地上万亩,占用的不都是耕地吗?光一个商水产业集聚区就规划占地近10平方公里,也就是近1.5万亩。这几年周口各类产业集聚园区占地近20万亩,并且几乎都是优质耕地。政府应该在查处违法占地上下功夫,而不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平坟上。
即便从人的感情和文化角度出发,平坟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河南省民政厅主管殡葬的社会事务处处长彭国平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建议,“三代以内的坟地保留,即保留父母、祖父母的坟地,再往上的可以平掉”。而商水县这次平坟运动则是“一刀切”,无论是祖坟还是近几年的新坟一个不留,极大的伤害了农民的感情。
2012年12月2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举行发布会,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说,“河南的平坟问题,我在基层工作过,我想,地方政府出台这项政策,应该说他的愿望是好的,他想着通过平坟能够增加一些良田……但是问题是,他们在工作过程当中,没有完全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这个办法就是欠妥当了”。
关于殡葬改革,民政部社事务司副司长李波日前对媒体称,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才是殡葬改革推行的主要工作方式。11月16日,国务院第628号令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删除了民政部门强制火葬或平坟的条款。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这个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无权对强制执行作出规定,如需要强制火葬或者平坟,由民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有媒体发文质疑:河南作为中原文化的起源地,一方面以新郑黄帝故里、淮阳县太昊伏羲陵等为主要平台,斥巨资打造全球华人根亲文化圣地,年年举办全球性祭拜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却堂而皇之的大规模铲墓平坟,破坏丧葬文化和根亲文化,截断中原文化根脉。
民俗研究专家李慧忧心重重的说,国人和海外的一些华人心中素有“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观念,亲人的坟墓和祖坟关系到一个家庭、家族的一种情感寄托。除了自愿的,没有给出合理的缘由就要求掘掉,无论是思想还是感情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更何况是强制行为。
常言说,杀父仇,夺妻恨,仇恨大不过挖祖坟。周口市政府如此大规模的强行平坟,损害的不仅是人们的感情,将会把国人认同的“丧葬文化”撕裂或灭失,势必造成天怒人怨。
他还表示,中国几千年的丧葬文化强调,“生如春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谧”。人们历来认为,死亡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对逝者应当给予尊重,不应该以粗暴野蛮的方式予以惊扰,在这一点上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禁止农村土葬和平坟复耕政策的同时,缺乏的恰是人性的思考,不惜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
此外,不少商水县群众认为平坟针对的是平民百姓,县四大班子领导的祖坟并没有平掉,这实质上是变相的“刑不上大夫”。本报记者试图联系商水县民政部门求证群众的上述说法,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出回应。目前无法知晓该县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是否铲除了自家的祖坟或亲人的坟墓。
另有网友一针见血的指出:决策领导者心中缺的不是耕地,而是拙劣的作秀和泡沫政绩。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的教授韩星对媒体表示,在河南农村推行的所谓平坟造地运动,地没有造多少,对道德人心的伤害、历史文化的破坏,其久远消极影响难以估量。
虽然周口市的平坟风暴已经结束一个多月,但留下的是一地鸡毛,讨论周口平坟的消息仍见诸于媒体和网络。强制平坟在引起众多非议的情况下及国家出台禁止使用行政手段强制平坟的新政下,周口市及商水县的平坟是否如有人指出的那样,是河南某领导试行殡葬改革的“试验田”?响应平坟的当地官员则成了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不可不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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