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主城区在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期间,即2026年2月7日至3月3日期间,可以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6年,昆明市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度假、经开8个区共设临时零售点302个。为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保障水平,302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全部使用防爆仓进行销售。每个零售点都将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水桶等应急物资,并在摊位上张贴“严禁在销售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标语,店内墙壁上张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承诺书以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每个零售点将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位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安全事故。
此外,302个零售店(点)将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监管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零售现场开展“线上”巡查抽查,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线下”监管和执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包括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严禁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人群、车辆、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其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特别提示,在朋友圈、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商家在朋友圈发布指示性或者提示性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请到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严格按照燃放说明到指定地点进行安全燃放,有效减少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污染,维护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
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
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2021年3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采取“禁限放”结合方式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时间作出规定。
禁止燃放区域: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期间。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也禁止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6年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为倡导文明新风,过一个喜庆、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共做绿色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拥抱良好环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降低大气污染程度。广大市民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的范围内,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告别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爱护环境卫生,自觉处理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碎屑和垃圾,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呵护昆明的蓝天白云、营造宜居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共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禁放区域,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人群、车辆、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以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采用其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共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
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基层公共安全管理,争当文明市民,带动共创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到核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自觉抵制朋友圈、网络购买烟花爆竹,发现网售行为请立即举报。提倡理性购买符合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购买后及时燃放,居住场所不宜储存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美丽春城,你我共建。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快乐,为了全社会的和谐安宁,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祝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幸福安康!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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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区2026年烟花爆竹直营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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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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