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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冬季守护”行动
峄城公安分局
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力守护辖区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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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一:
近日,吴林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
经查,自2025年7月至12月,嫌疑人李某某在未获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本地烟花爆竹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一宗,加价后销售给他人,非法牟利。
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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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阴平派出所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2025年10月以来,丁某某在未获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本地多家烟花爆竹公司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加价销售给他人,非法牟利。
目前,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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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节选)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类型二:
近日,古邵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嫌疑人。
经查,2026年1月6日,刘某某为非法获利,在没有获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运输193箱烟花爆竹送往邻市,在途经古邵镇时被民警查获。
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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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类型三:
近日,底阁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经查,2025年1月至今,彭某某在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情况下,仍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07件。
目前,彭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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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再次提醒
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这些关于烟花爆竹的安全提示
请大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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