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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
斑马线前要
车让人 人快走
如果不这样
就会——
案例一
1月23日
在柯城区荷花中路花鸟市场路段
王某某驾驶的小车通过斑马线时
未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事故造成
行人孔某某肋骨骨折、脸部擦伤
暂无生命危险
经交警部门认定
小车驾驶人王某某
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1月26日
衢江区信安东路路口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
行人朱某某
身体多处骨折、头部擦伤
暂无生命危险
经交警部门认定
小车驾驶人徐某某
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不仅直接威胁行人的生命安全
也会给驾驶人自身
及其他交通参与者
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威胁行人通行安全
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近日,衢州交警
曝光了一批
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浙H0**88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0日
违法地点:亭川东路白云小区北门路段
02
浙H2**38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0日
违法地点:亭川东路白云小区北门路段
03
浙H7**40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1日
违法地点:上街-工商银行路段
04
浙H6**16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1日
违法地点:白云南大道-南海路路段
如何将文明理念
践行到每一次出行中?
可以这样做↓
车让人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4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5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人快走
01
过马路,守法规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如果没有过街设施,须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02
保安全,勿分心

行人过马路时,请不要在斑马线上逗留,切忌“散步式”过马路。过马路时请勿打闹、低头打电话玩手机,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
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
是安全与文明的缩影
更是文明礼让最生动的实践
为切实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衢州交警持续开展
斑马线整治行动
为提升执法精准度与覆盖面,衢州交警启用“快响作战”机制,将在全市主要路段、路口,采用“定点值守+动态巡逻”模式,专项查处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托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精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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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州发布
一审:陈龙美
二审:周小明
三审:周奕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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